9月28日,木林森發布公告,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與浙江義烏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簽署LED照明項目投資協議的議案》、《關于公司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繼續停牌的議案》、《關于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的授權事項的議案》。
《關于公司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繼續停牌的議案》顯示,本次交易方案為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向和諧明芯購買其持有的明芯光電100%股權,同時募集配套資金,具體方案尚未確定。公司已與和諧明芯(義烏)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全體股東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進行了積極溝通、洽談,已初步就本次交易達成共識并簽署了框架協議。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標的公司和諧明芯(義烏)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芯光電”)為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V),本身并無實際業務,該SPV擬向本次交易的目標公司的股東購買目標公司100%的股權。本次交易的目標公司為LEDVANCE GmbH(一家根據德國法律成立的企業)、LEDVANCE LLC(一家根據美國法律成立的企業)(LEDVANCE GmbH和LEDVANCE LLC以下合稱為“LEDVANCE”),LEDVANCE主營LED照明相關業務。
明芯光電的控股股東為義烏和諧明芯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和諧明芯”),該合伙企業為木林森與珠海和諧卓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和諧卓越”)、和諧浩數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義烏市國有資本運營中心共同出資設立。和諧卓越擔任和諧明芯的執行事務合伙人。
《關于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的授權事項的議案》顯示,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本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含20億元),可以一次性發行或分期發行。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擬用于償還公司債務、優化公司債務結構、補充流動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