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結束了一場專利訴訟,陽光照明再次遭遇跨國專利訴訟。
記者獨家獲悉,一家名為Archipelago Lighting Inc(以下簡稱ALI)的美國公司,于美國時間2016年10月13日,以涉嫌“抄襲、欺詐和不正當競爭”等名義,正式起訴陽光照明。目前,該起跨國訴訟已被美國加州中區法院受理。
據起訴書顯示,ALI認為陽光照明為勞氏供貨的Kichler牌LED產品,涉嫌仿冒ALI的外包裝設計,并且將售后電話號碼印成了原屬于ALI的售后電話號碼。
陽光照明董秘趙芳華回應,確實有部分產品將售后電話號碼印錯,但是產品外包裝的專利歸屬權問題,仍有待商榷。
售后電話印錯了
公開資料顯示,勞氏是美國第二大家居裝飾用品連鎖店,而Kichler則是一家在勞氏銷售燈具的品牌商。ALI和陽光照明先后協議為Kichler生產產品再供貨給勞氏。
ALI方面稱,從今年8月份起便陸續接到消費者電話,反映由ALI生產的Kichler牌LED產品接通電源后,觸碰有“麻酥酥”的感覺,或是該產品不能正常使用。
ALI負責人Victor Deng表示,ALI此前和Kichler有商標授權協議,并為一份訂單設計了產品外包裝,但是后面協議被叫停,所以并未有ALI的相關產品進入市場。Victor Deng介紹,ALI隨后發現,消費者所說的LED產品,其生產商是陽光照明,而售后電話卻印上了ALI的售后電話。
“對,電話號碼印錯了,我后來問過了,確實是印錯了,是ALI的。”趙芳華稱,陽光照明生產的一批產品中,由于員工未注意售后電話的編號,導致了上述產品供應給了勞氏。不過,在發現該問題后,陽光照明已經將售后電話修改過來了,“但是前面出去的,確實是已經出去了”。
8月25日,ALI發出律師函,要求陽光照明停止所有在美國銷售的、外包裝印有ALI售后電話號碼的Kichler牌LED產品。《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此向勞氏方面求證,但是截至發稿,并未獲得回復。
Victor Deng表示,對于上述兩個問題,他曾向勞氏和Kichler反映過,但是勞氏采購負責人告訴他,并不知道電話號碼印錯一事,稱陽光照明告訴勞氏,印在產品上的售后電話號碼是從ALI方面購買的。
趙芳華對此回應,具體經營方面的事情不太清楚,這是ALI與勞氏和Kichler方面交流后的說法,但是也不清楚他們是怎么交流的。
Victor Deng表示,為了防止ALI為此背上相應的“包袱”,決定起訴陽光照明與其在美國的子公司、達拉斯公司等三家公司。
再陷產品專利糾紛
ALI起訴陽光照明,還認為其使用了當初ALI為Kichler設計的產品外包裝。
“我們有設計權,我們有專有權。”Victor Deng表示,該產品的外包裝是由ALI設計,在最初接到勞氏的訂單后,勞氏允許ALI使用Kichler的品牌來設計該產品的外包裝。
Victor Deng回憶,ALI與Kichler簽訂了《商標許可協議》,但Victor Deng卻未能向記者提供包含ALI與Kichler兩方簽名的正式《商標許可協議》。據未簽名的協議書顯示,ALI是Kichler唯一授權的供應商,且ALI需要自費承擔外包裝設計的費用。
而在8月30日,陽光照明的律師王均偉在律師函中回復,陽光照明生產供應給勞氏的Kichler牌LED產品,獲得了Kichler商標的授權,外包裝是交由一家專門從事產品外包裝設計的公司所設計,且最終經過了Kichler方面的驗證。
Kichler相關負責任人表示,Kichler的供應商有50多家,對ALI和陽光照明的訴訟糾紛并不知情,具體情況讓記者聯系Kichler的法務人員。然而,記者等了近一周時間,截至發稿前,仍未獲得Kichler法務人員的回復。
趙芳華表示,這起訴訟牽涉的總體供應量不多,陽光照明與勞氏的這筆訂單中,實現的營業收入估計在3000萬元左右。趙芳華還認為,陽光照明在國外主要以加工制造為主,訴訟案對企業本身的影響不大,該起訴訟也不會影響到陽光照明與Kichler和勞氏方面的合作。
作為國內照明行業首家民營上市企業,海外市場對其業績的貢獻很重要。據2016年半年報披露,陽光照明主要市場份額集中于歐美地區,其中北美洲的營業收入為4.73億元,占比22%。
趙芳華還表示,目前陽光照明在美國的子公司已經收到ALI的訴訟書,而公司總部因為時間差的關系,暫時還未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