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不斷出現的訴訟案件,專利戰或成為國內外LED企業競爭的常態現象。
近日,記者獨家獲悉,陽光照明(600261,SH)被美國公司Archipelago Lighting Inc(以下簡稱ALI)起訴,對方認為陽光照明供應給勞氏的kichler牌LED產品,違法使用了ALI的售后電話,還涉嫌抄襲其產品外包裝。
陽光照明遇到的麻煩并非孤例。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僅2016年上半年,較為知名LED專利訴訟案件就高達15起,且大都為跨國訴訟。
多位業內人士分析,國內LED企業作為后起之秀,不斷搶占國外LED市場,專利訴訟將是國外LED企業進行對抗的方式之一。國內企業若是想要避免風險,除了自己申請新的LED產品專利以外,還可以與國外的本土LED企業展開合作。
專利訴訟或將常態化
此前報道,美國照明科學集團于7月11日將珈偉股份(38.670, 0.00, 0.00%)(300317,SZ)告上當地法院,認為珈偉股份使用的一款LED筒燈侵犯其專利。高工LED產業研究中心主任張小飛對此表示,“美國照明科學集團的經營情況不是很好,發起專利侵犯訴訟和這也有一定關系。”
張小飛認為,雖然近年來國內LED企業出口增速有所下降,但是憑借低成本的優勢,在類似美國等發達國家的市場滲透率是一直在上升的,而美國本土LED企業間的競爭也異常激烈,所以他們開始對中國企業進行知識產權的訴訟。
一位國際LED公司總監認為,國內LED企業的產品成本低,是因為直接在國外原有技術的基礎上去生產,很多的成果不用自己去研發,但是擁有專利的企業其實是付出了腦力勞動的。
張小飛表示,因為國內LED企業生產的產品價格比較低,在對國外LED企業產生打壓的情況下,國外LED企業在專利的保護和進行專利訴訟上的力度會加大。
可并購與申請新專利
一向以成本優勢取勝的國內LED企業,現在想要去開拓國際市場,通過并購與國外LED企業進行合作,或是通過研發來申請新的專利,都將有利于避免專利訴訟的煩惱。
一位國際LED公司總監認為,知識產權肯定要受到尊重,LED企業的發展,不能以侵害其他企業的知識產權為代價,否則企業是走不遠的,做大做強的LED企業,肯定需要有自己的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
然而,在當前LED企業間殘酷搏殺的情況下,企業研發和申請LED專利的漫長時間,無法滿足當前國內眾多LED企業向海外擴張的需求。
在海外進行并購或是短期較為取巧的方式。據記者此前報道,木林森(36.490, 0.00, 0.00%)(002745,SZ)等在7月26日收購歐司朗(OSRAM)獨立運營的照明業務公司——朗德萬斯(LEDVANCE),收購價超過4億歐元。
值得注意的是,木林森是與IDG資本、義烏市國有資產運營中心組成了一個名為和諧明芯有限合伙人(以下簡稱LP)的公司才完成了對歐司朗照明業務的收購。木林森執行總經理林紀良此前表示,采用成立LP的方式進行收購,是考慮到收購的金額較大,加上木林森的跨國并購經驗不足,所以聯合了有投資經驗的IDG資本。
這其中突顯的問題在于,以資本進軍海外市場時,對并購經驗和資本規模的要求非常嚴格。張小飛表示,國內LED企業出口,本來就需要相應的渠道,若并購國外企業,可以獲得相應的專利和渠道,這里面包含了品牌的溢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