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1日,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挪用資金、職務侵占罪判處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吳長江有期徒刑14年。
至此,轟動一時的雷士照明案,以令人扼腕的結局宣布告一段落。誰能想到,昔日中國照明界的大佬,最后竟落得如此結局,前半生風光無限,后半生卻只能在監獄里消弭時光。
誠然,雷士照明的燈光能射向未來,卻無法照清吳長江腳下的路。企業家遭遇逼宮并不新鮮,特別是近十年隨著投資人力量崛起,創始人與資本的博弈常有發生,但吳長江的劫數仍是典型樣本:聯合創始人與他割袍斷義,投資者與他反目成仇,曾經一拍即合的兄弟與他對簿公堂,一直力挺他的經銷商也在利益抉擇中搖擺。吳長江的每次發狠都意在扼住雷士,可雷士卻仍如流沙逝于掌心,最終都化作虛無。
兄弟式結伙,仇人式散伙
與許多同年代企業家類似,吳長江家境貧寒卻天資聰穎,一朝金榜題名,大學畢業后他分配到了陜西漢中航空公司工作。即便捧著“金飯碗”,但吳長江心底始終有個“老板夢”,并隨著時間的推移越發迫切。
1992年,在即將被提拔為副處長的前夕,吳長江提出了辭職,臨行時原單位的老領導對他說:“小吳,你太理想化又太重義氣,這樣的性格是你最大的優點,也是最大的缺點。以后你若成功是性格使然,若栽跟頭也是因為你的性格。”今日回觀,竟一語成讖。
吳長江開始了獨闖廣東的生活。他在一家臺資自行車廠做儲備干部,中途還臨時做過公司保安。干了半年,吳長江機緣巧合去了雅耀電器,那是一家七十個人規模的燈具廠,老板對吳長江的能力十分欣賞。就這樣,吳長江無意中進入了照明行業。
企業的高速發展,讓吳長江深刻認識到照明行業的前景,他再次動了辭職的心思。盡管老板極力挽留,甚至開出給他買套房的優厚條件,吳長江依然毫不猶豫地拒絕,他直截了當地告訴老板:“我來廣東就是想創業的。”
在仲夏的一個夜晚,吳長江喊來高中同學杜剛、胡永宏。在自家樓下邊喝酒邊聊起以后的規劃,聊到酣暢處,三人決定將合作形式從幫忙轉成共同創業。吳長江當即舉杯:“我出45萬,占45%股權,你們倆出55萬,各占股27.5%。”
吳長江并不是不知道股權結構的重要性,何況當時他的經濟實力也遠優于杜、胡二人,如果他要多出6萬元占股51%,實在輕而易舉。但在吳長江的價值體系中,控股權并不重要,兄弟情面、江湖義氣才是第一位的,既然大家一起創業,就不能虧了兄弟。
吳長江與雷士此后十余年都繞不出的魔咒,正是始于這個路邊攤上的約定。
1998年底,惠州雷士照明有限公司成立,此后一路高歌猛進。雷士迅速在市場上崛起,先是創立了在照明行業率先實行的產品召回制度,贏得了市場信譽,又在行業內第一個推行專賣店模式,逐漸有經銷商主動找上門要求加盟。
據說吳長江對經銷商一言九鼎,他曾說過:“你要真的為兄弟們好,就不要總是小恩小惠。都不是傻瓜,你用心對他,他也看得出來。” 這是吳長江的性格使然,他做事考慮的永遠是大家的利益和前途,他向來推崇把經銷商當員工一樣關懷和管理。
吳長江的做法也沒少挨董事會斥責,吳長江對“兄弟們”的承諾也曾遭董事會否定,但他往往堅持,“給別人多少獎金、給人多少股票,董事會不同意,我給。”
同窗合伙創業可以讓一個公司凝聚力量,快速發展,也同樣可以讓彼此齟齬不斷,影響到公司發展。
2002年開始,三位創始人先是進行了一次股權調整。由雷士向吳長江支付1000萬元,三人股權均等為33.3%。對于股權調整的原因,吳長江的解釋是公司分紅,他比杜、胡拿得多,另外兩個人心里不舒服,為了這份兄弟情,他決定主動稀釋自己的股權。
但也許是感情自此有了裂痕,也許是三分天下后,業內依然只將雷士與吳長江畫等號。2002年,吳長江無奈提議,自己離開公司,擔任董事長,由胡永宏做總經理,“創業初期股東扯皮,最受傷害的是企業,但是我沒辦法,我只有用這種方式,否則這個企業就真的會出問題。”
失去了吳長江的雷士問題頻出,原來每年100%的增長,變成了50%。另一個大問題是人心渙散,員工離職的、跳槽的、出去當老板的特別多。于是2003年底,吳長江又重新做回雷士照明的總經理。
2005年,吳長江準備在各地找大的經銷商,成立各省運營中心,這件事最終點燃了合伙人分手的導火索。先是杜、胡根據公司章程給吳長江開了個會,要求他拿8000萬走人。
但就在吳長江退出后的第3天,事情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全國各地200多個供應商和經銷商,還有公司的中高層干部,舉手表決全票通過讓吳長江留下,而另兩個股東各帶8000萬退出。由供應商、經銷商“反水”,決定一個企業高層的人事變動,這開創了企業發展史的先河,驚嘆業界。
如今復盤那場變局,其中的糾結與人性的齷齪依然難以辨清。唯一能看清的是,在扶植優秀運營商的渠道變更策略上,吳長江較杜、胡棋高數著,主動灌溉日后可能牽制自己的經銷商,考量的不僅是決策者的眼光、格局,更是胸襟與魄力。
經銷商在生意上高度依賴雷士,情感上幾乎只認一起白手起家的吳長江,雷士照明的核心競爭力就以這樣一種微妙的捆綁方式,游走在此后的上市公司之外,掌控在吳長江的股掌之間。
不想下船,但被逼下船
雖然從杜、胡手中拿回了雷士100%的股權,吳長江卻如履薄冰。按照三方約定,吳向兩位創始人首付1億元,并要在2006年6月30日前付清另外6000萬,否則對方將有權利拍賣雷士的品牌及公司資產。當年的義氣和自負欠下的賬,如今的對價變成了1.6億元。這時,找錢成了吳長江頭頂唯一的關鍵詞。
于是,資金掮客們開始在吳長江生命中陸續登臺。急于融資的吳長江求助過柳傳志,甚至借過5分利的高利貸。彼時吳長江已在債臺高筑中苦不堪言,而雷士歷史上兩位精明的投資人——賽富基金(當時名為軟銀賽富)的閻焱,亞盛投資公司總裁毛區健麗,就在此時攜手登場了。
毛區健麗的一重身份是吳長江的財務顧問,閻焱與吳長江的合作意向即是由毛牽線,對于毛區健麗來說,若是聯想成為戰略投資者,千萬元的財務顧問費用無從談起。于是兩方心照不宣的告訴尚在印度出差的吳長江,閻焱是他最靠譜的選擇。
2006年,閻焱與吳長江商量融資價格,按照雷士2005年的5000余萬的利潤,開出了8.8倍市盈率、超4億元的估值。一個月后,當閻焱把正式的協議擺在他面前時,吳長江卻傻眼了。閻焱2200萬美元的投資額,卻要占雷士35.71%的股權。
按照吳長江的計算,既然融資前公司估值超4億元,那么2200萬美元的投資占股不會超過30%。閻焱告訴吳長江,超4億元的估值是按照post-money,即投資后估值計算的,這是國際慣例。
聽完閻焱的解釋,吳長江拍案而起:“按照這個強盜邏輯,如果你投資雷士4億元,我的股權就為0了嗎?”
但吳長江最終還是答應了,又是所謂的“義氣”讓他選擇暫時咽下這口窩囊氣:“西方契約,講的是白紙黑字,中國契約,講的是口頭說了就算數,就是‘君子協定’。”
在隨后組成的公司董事會中,閻焱控制三席,吳長江只控制兩席,吳長江想做的事,只要閻焱不允,都無法繼續。這讓吳長江極為被動,只能屢次以個人名義實施自己的商業藍圖,這有幾分類似他當年與杜、胡合作時在雷士外另立山頭。
吳長江并不是沒有反抗過,2008年,吳長江以“優化公司股權結構”為由引入高盛,高盛向雷士投入3655萬美元,買進9.39%的股份。不愿稀釋股權的閻焱果斷跟進1000萬美元投資,軟銀賽富總持股比例達到30.73%。手中無糧的吳長江卻無力跟投,于是他的股份遭進一步攤薄,降到29.33%。閻焱自此坐鎮雷士第一大股東。
吳長江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心中又氣又恨,坐穩了第一大股東的閻焱卻不斷撥弄吳長江敏感的神經,不時話里話外地“敲打”他,自己才是公司的大股東,雷士董事長、CEO的位置都是自己讓吳長江坐穩的。
情勢進一步惡化。2010年5月,雷士照明在香港上市,雖然高盛和賽富的股份均有稀釋,但閻焱老大、吳長江次之的格局不變。
2011年,在閻焱的牽線下,雷士照明引入施耐德為戰略投資者,閻焱的潛在話語權進一步擴大。
2012年,因意見不合,閻焱索性將吳長江趕出雷士,自己接替他出任董事長,而接替吳長江出任CEO的正是來自于施耐德的張開鵬。吳長江對媒體表示自己“不想下船,但被逼下船。”
這次內訌橋段與2005年分家的劇情相似,吳長江再次動用了同樣的“殺手锏”,他在經銷商的支持下,再度回歸。
2012年7月13日,罷工正式開始。此次罷工愈演愈烈,直至8月10日,雷士核心供應商停止向雷士供貨。這期間,雷士董事會對吳長江是否回歸的審議一直沒有結果。
雷士“斷貨”后,雷士內部多名高管離職,董事會依舊不同意吳長江回歸,但是“施耐德系”兩名高管已經辭職,算是對經銷商的妥協。8月20日,吳長江現身重慶動員供應商恢復供貨,部分供應商表示會響應吳長江的提議。
這次地震斷斷續續持續了整整一年。雷士照明2013年6月23日晚公告,該公司創始人、現任CEO吳長江已于6月21日的股東大會上當選執行董事。這意味著,歷經一年,吳長江正式重返雷士董事會。
盡管成功扳回一局,但閻焱儼然成為了吳長江心頭的刺,已經到了不可不拔的地步。
前門驅狼,后門入虎
王冬雷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出現在雷士的。他麾下的德豪潤達以生產西式小家電發跡。2008年的金融危機重創了王冬雷所在的行業,他不得不帶領德豪踏上轉型LED之路。他一直希望找到一家擁有較強渠道的照明企業。
吳長江與王冬雷相見恨晚。當時,吳長江對王冬雷提出的要求是,務必幫他趕走閻焱。至今,吳長江也不知王冬雷用了怎樣的方法,說動了施耐德中國區總裁朱海。在2013年4月的股東會上,朱海站到了王冬雷一方,于是閻焱辭任董事長出局,吳長江重新坐穩了雷士的CEO。
只是前門驅狼,后門入虎。耿直的吳長江斗不過閻焱,更斗不過比閻焱還老辣的王冬雷。
也許是忌憚兩次雷士風波中吳長江的絕地反擊,王冬雷設計了一套將自己與吳長江深度綁定的機制。德豪潤達買下吳長江持有的雷士照明18.6%的股權,輔以二級市場收購股權的方式,成為雷士第一大股東;同時,德豪潤達向吳長江增發股權,讓吳成為德豪第二大股東。
吳長江深知這種捆綁模式下,自己的話語權有限。他與王冬雷另外簽署了一份秘密協議,這些協議明著是為了起到制約王冬雷的作用,但更多的是保障他對雷士照明的獨立運營管理。
吳長江認為,只要雷士的經營權在他手上,就無人能跨過他與弟兄們修建的雷士護城河,但他忘了,今時不同往日,這次,他已不再是雷士的股東。
2014年5月,德豪潤達繼續增持,德豪潤達王冬雷成為董事長。2014年6月,吳長江被任命為執行董事。
甜蜜期來得快去得也快,平靜的外衣下早已暗潮洶涌。2014年 8月8日,雷士照明一紙聲明徹底捅破了窗戶紙,發布公告稱CEO吳長江“下課”,同時下課的,還有其他吳系人員。這已是吳長江在以其本人為主線的公司高層內斗中第三次遭到驅逐。
究其根本,王、吳之爭與閻、吳之爭并不二致,依然是對雷士控制權與經銷渠道之爭。
王冬雷成為雷士第一大股東后,便開始主導雷士與德豪之間的業務整合,包括將雷士核心業務T8支架轉移進入德豪潤達,該業務每年貢獻了公司20%的收入。吳長江有所不滿。
之后,王冬雷把自己的德豪潤達與雷士照明在財務和業務上都進行了深度整合。他和吳長江都認為是自己拯救了對方,一個提供了資金,一個提供了渠道與現金奶牛。和上一次一樣,為了公司經營權,雙方又開始暗戰,直至最后大打出手。
8月29日雷士照明的臨時股東大會上,王冬雷再率眾部直指吳長江私相授受、輸送利益,指責吳長江在雷士照明董事會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違規擔保,可能使雷士照明遭受1.73億元巨額損失,投票罷免吳長江在雷士照明的任何職務。隨即,兩人隔空對壘,互斥對方試圖掏空公司,在資本市場掀起一場“赤膊戰”。
期間,吳長江三次被迫離開自己一手創建的雷士照明不知去向,兩次為以示清白重返。那幾個月,吳長江整日呆在酒店茶飯不思,他魔障了似的喃喃自語:“雷士是我一手創辦,就像我的孩子,或許在別人看來,沒有雷士不過是少了一個掙錢的工具,但對于我而言,沒有雷士就意味著什么都沒有了。”
內斗不斷升級,雷士照明越發陷入風雨飄搖之中。第三次雷士地震仍在持續,很多場景似曾相識,但有一點卻與前兩次有很大不同:在吳長江再次被“逼宮”之后的幾天里,在其兩次“下課”都力挺他回歸的經銷商們此次選擇了沉默,利益趨同下經銷商“叛變”了,這成了壓倒吳長江的最后一棵稻草。
2014年10月28日下午,雷士照明的官方微博曬出一張“立案告知書”,吳長江行蹤才逐漸明朗,惠州市公安局隨即向外界證實,吳長江因涉嫌挪用資金被惠州警方立案偵查。
在這場爭斗中,吳長江終于失去了他的江湖。兵敗如山倒,隨著吳長江的鋃鐺入獄,雷士的“吳長江時代”徹底落下帷幕。【本文轉自:快刀三俠 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