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主編的工程建設行業標準《體育場館照明設計及檢測標準》已于2016年12月15日批準發布,編號為JGJ153-2016,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4.11、4.4.12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體育場館照明設計及檢測標準》JGJ153-2007同時廢止。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14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13]169號文)的要求,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單位對原行業標準《體育場館照明設計及檢測標準》JGJ153-2007進行全面修訂。
本標準在編制過程中,標準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進行專項科學實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最后經審查定稿。
本標準共分9章3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和符號、基本規定、照明標準、照明光源與燈具、燈具布置及設置要求、照明節能、照明配電與控制及照明檢測等。
本標準修訂的主要內容:
1.按場館類型調整了照明標準值表和部分照明標準值;
2.增加了冬季運動項目照明標準值;
3.增加了LED應用技術參數和要求;
4.補充修改了燈具布置方式、馬道及燈桿設置要求;
5.增加了馬道位置設置方法與設計參數;
6.增加了照明節能章節及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7.補充完善了照明配電與控制要求;
8.調整了照明測點布置方法,增加了照明功率密度檢測。
本標準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寄送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30號郵編:100013)。
本標準主編單位: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深圳市建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標準參編單位: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中國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華東建筑設計研究院、中央電視臺、悉地(北京)國際建筑設計顧問有限公司、華體集團有限公司、飛利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通用電氣(中國)有限公司、索恩照明(廣州)有限公司、北京希優照明設備有限公司、瑪斯柯照明有限公司、上海亞明照明有限公司、東升集團上海光輝燈具有限公司、山西光宇半導體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豐體育設備有限公司、北京信能陽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超頻三科技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鴻博光電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