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美國政府為了支持“再工業化”,提出了總投資額10億美元的“全國制造業創新網絡計劃(National Network for Manufacturing Innovation, NNMI)”。未來10年,美國制造業創新網絡將涵蓋超過45家國家級研究機構。目前,美國已創設了7所國家級的制造業研究中心(包括下文提及的數字化制造與設計創新研究機構)。這些研究中心都有一些共同特點,即采用政府與社會合作模式,通過開放式創新平臺,將產業、學界和政府的創新資源連接在一起,推動制造技術創新并加速其商業化過程。除美國外,德國也提出了類似的“工業4.0平臺計劃(Plattform Industrie 4.0)”以加速實現工業4.0。
為應對全球產業競爭格局正在發生的深刻變化,中國政府于2015年發布了《中國制造2025》戰略規劃,緊接著2016年8月四部委又發布了“5大工程實施指南”,其中第一項便是《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實施指南》。根據文件,制造業創新中心是“由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各類創新主體自愿組合、自主結合,以企業為主體,以獨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創新載體”。其目的是“完成技術開發到轉移擴散和首次商業化應用的創新鏈條各環節的活動,打造跨界協同的創新生態系統”。
我們相信,制造業創新中心將會成為實現“中國制造2025”的加速器,成為中國制造協同創新網絡的關鍵節點。為什么中國政府此刻提出建設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外是否已有成功先例?各地政府、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究竟如何通力協作?本文結合麥肯錫在全球多個地區幫助當地政府建設類似創新中心的實踐經驗,嘗試對上述問題做出解答。
作為制造業的一員,LED顯示屏行業也同樣被制造行業相關問題束縛,相信本文將會給眾多LED人帶來更大的啟迪。
制造業創新中心的核心作用是加強新型制造技術的聯合研發和商業推廣
“中國制造2025”戰略公布之后,極大鼓舞了制造企業的士氣,但在具體執行時出現了兩個較為突出的現實挑戰:第一項挑戰,智能制造的核心技術仍為外國企業掌握,生產效率遠低于發達國家。麥肯錫全球研究院發布的最新報告《中國的選擇:抓住5萬億美元的生產力機遇》中指出,在汽車、半導體及制藥等研發密集型制造業,中國企業的投資資本收益為8.5%,而在美國,這一數字為16.5%。中國本土企業在核心技術的掌握上仍落后于發達國 家,例如工業機器人制造,中國企業除了在系統集成這一領域發展較成熟外,其他環節(特別是電機伺服系統等核心零部件制造)都相對落后。雖然中國企業可以通過收購實現趕超甚至領跑(如最近美的收購德國機器人龍頭企業庫卡),但在自主研發方面進展緩慢。事實上,“政產學研用”的協同缺乏載體,目前各地成立很多產業聯盟,但這種行業協會性質的組織對真實研發的推動作用有限。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實質應是“各類創新主體的合資實驗室”,是以研發成果商業化為核心模式的類營利性組織,各創新組織通過平臺進行開放式研發,實現研發資源共享、技術成果共享、商業利益共享。
第二項挑戰,大型央企先行先試,但中小民企踟躕不前。由于政府的引導,大型央企充分發揮了“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在重大裝備、重大生產工藝上獲得了突破性進展。但另一方面,中小型民營制造企業的智能化制造進程比較緩慢,很大原因是缺乏對智能制造的了解和政策資金的激勵。中國智能制造技術升級的受益者應是成千上萬的中小型制造企業,它們未來會采購大量的智能制造生產的軟硬件系統,從而倒逼上游智能制造設備的研發和生產。因此,制造業創新中心還應成為“智能制造設備和系統的示范展銷平臺”,甚至可增加智能制造技術科普培訓作用,加強中小企業對智能制造的了解。
美國和新加坡的經驗表明“政府引導投入、商業化運作、各類創新主體分享收益”是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可行路徑
作為“全國制造業創新網絡”的關鍵一環,美國政府于2015年在芝加哥成立了數字化制造與設計創新研究機構(Digital Manufacturing and Design Innovation Institute ,簡稱DMDII,見下圖)。其成功要素可總結為三點: “政府投入、職業經理人管理、會員共享科研成果”。首先,DMDII是由美國國防部、伊利諾伊州政府和芝加哥市政府的支持,在伊利諾伊州大學創辦,通過公私合作(PPP)籌集了1.7億美元初始資金(州政府、市政府提供啟動資本2600萬美元,國防部提供7000萬美元跟投資本)。其次,該中心的董事會成員包括通用電氣技術總監、西北大學校長、政府工作人員等,運營團隊主要成員包括前VC、美國龍頭制造企業運營及研發總監、麥肯錫咨詢顧問等,都是富有經驗的職業經理人。最后,運營模式采用會員分級制,中心每年開發約15個研發項目,邀請企業與科研會員以及初創公司參與聯合研發,科研成果和專利由所有會員共享,會員還可提出技術研發需求、參與項目跟投以及展示設備與技術。該中心總面積9000平方米,設有研發中心、培訓中心、技術應用展示等多功能平臺。目前聚集了173家企業和49家科研機構,引進波音(Boeing)、寶潔(P&G)、迪爾(John Deere)等龍頭企業入駐。
新加坡的制造業也面臨類似挑戰,其經濟發展受制于有限的土地資源供應和持續上升的要素成本。 2015 年,新加坡政府與麥肯錫合作規劃了“ Lighthouse ”項目(見下圖),希望集聚全球制造創新資源,再次激活本地中小型制造企業。 Lighthouse 實際上是一個數字化卓越運營中心,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提供資本并幫助引入會員,科技研究局下屬機構Advanced Remanufacturing and Technology Center提供場地、對接科研機構,麥肯錫參與課程設計和新會員開發,總計投入2800萬新幣,僅占地2500平方米,設有技術展示廳、研發中心、培訓中心和孵化器等子平臺。新加坡政府希望該平臺發揮四大作用:①加強大型制造企業在數字化制造方面對中小制造企業的示范和帶動作用;②促進本土企業與跨國企業的技術交流;③將中小企業數字化制造的需求直接同設備提供商對接;④促進企業和科研機構對智能制造技術創新和應用的協同創新。目前該平臺已經擁有勞斯萊斯(Rolls-Royce)、西門子(SIEMENS)、3M等重量級會員。
從美國DMDII和新加坡Lighthouse可以發現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共性之處,政府不遺余力地投入,同時將創新中心交給富有商業經驗的職業經理人運營,
確保技術投資能夠獲得切實回報,并通過會員制的方式讓各成員提出研發需求、參與研發投資、展示交易研發成果。這些成功經驗都可成為中國各地政府打造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參考。
中國政府如要打造制造業創新中心的樣板工程,亦須遵循“政府領投、專業運營、市場買單”的商業原則
我們可以預見,只要政令一出,制造業創新中心將會在中國許多城市的產業園如雨后春筍般冒出,要保持其創新活力,真正發揮國家期望的“加強產業前沿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發、促進技術轉移擴散和首次商業化應用”等作用,我 們建議借鑒發達國家的做法,遵循“政府領投、專業運營、市場買單”的商業原則,打造制造業創新中心的樣板工程。
政府領投,政府采用類似產業母子基金的形式,依靠部分投入吸引大量的社會資本參與,采取公私合作(PPP)模式,該創新中心能夠自負盈虧,不再需要額外的政府投入。專業運營,政府扮演財務投資人的角色,并不過多參與創新中心的具體運營。政府應主動邀請知名企業家,可以是退居二線的國企領導人擔任董事長,指導創新中心的日常運營;但更關鍵地要成立專家團隊決定研發項目投資,因此管理團隊也可邀請科學家、專注科技企業的風險投資家,以及外部的專業人員成立“研發投資決策委員會”。市場買單,效仿會員制的做法,讓會員優先提出制造技術研發定制化需求,從一開始就讓市場愿意為研發買單。同時,將創新中心作為智能制造技術和設備的推廣平臺,讓更多中小企業深切體會智能化制造帶來的效益提升。依靠市場的自身力量,推動智能制造技術的革新和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