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利因素
(一)數字城市技術的支持
數字城市技術能將基礎地理數據、正射影像數據、街景影像數據、全景影像數據、三維模型數據、專題數據等各類數據按照地理位置在數字城市里進行整合,通過面向服務的架構,把各類空間和屬性數據通過網絡服務發布并提供給用戶。各類用戶通過網絡注冊共享自己的信息,并以服務的形式在數字城市地理空間框架平臺上進行發布,政府、行業和公眾等各類用戶都通過網絡方便地獲取交通、旅游、醫療、教育、應急等相關服務。數字城市技術能在空間技術上對智慧城市的發展給予基礎性支持。
(二)物聯網技術的支持
物聯網能實現人與人、人與機器、機器與機器的互聯互通,各類型的傳感器能通過各類有線和無線網絡為用戶提供固定、游牧和移動式無所不在的應用和服務。物聯網技術的發展在智慧城市發展中能在市政管理智能化、農業園林智能化、醫療智能化、樓宇智能化、交通智能化、旅游智能化及其他應用智能化等方面起到基礎技術支持的作用,
(三)云計算技術的支持
云計算能夠支撐信息服務社會化、集約化和專業化,云計算中心通過軟件的重用和柔性重組去進行服務流程的優化與重構,能提高利用率,促進軟件之間的資源聚合、信息共享和協同工作,形成面向服務的計算。云計算還能夠快速處理全國的海量數據,并同時向上千萬的用戶提供服務。基于云計算技術,建立從基礎設施、數據、平臺到服務的一體化的時空信息云平臺,將空間大數據、視頻大數據以及各類應用中的大數據進行有效管理,并按照實際需求進行處理、存儲、管理,并提供相應服務,能夠滿足交通、物流、城市管理、旅游、安防、應急等各行業和城市綜合的智慧應用,推動智慧城市的完善和發展。
二、不利因素
(一)智慧城市建設缺乏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
國內各試點智慧城市的建設應是合作互補而非競爭關系,相應規劃也要在整體布局下分擔不同內容,立足于自身層級與區域的比較優勢,因不同的地方而異,避免千篇一律。但以目前國內的情況來看,智慧城市建設暴露出缺乏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區域內城市、城鎮、社區規劃單一,建設思路與方向趨同,未能發揮合作互補作用,這樣不利于資源的優化配置,易造成資源重復浪費現象。智慧城市建設的一項重點內容是融合不同部門、不同領域的信息,使公眾和城市的管理者對數據與信息有科學、完整的認識和判斷。而當前多數試點都有自己的建設規劃,更不用說試點內的教育、醫療、交通等部門也有自己的規劃,進而各自為政、獨立開發信息系統,加上缺乏統一標準以及不同軟件供應商的應用程序兼容等問題,很容易造成“信息孤島”現象,從而降低城市運作的效率和公眾體驗的舒適度。因此,各試點應加強精細化、特色化、差異化的城市建設規劃,解決本地居民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二)國內信息開放程度不足,未能迅速打開橫向網絡
目前,很多省發改委經濟信息中心都已初步建成數字化云端,也就是說,硬件基本配備完畢,但各政府部門間不愿公開、分享數據,導致我國智慧建設的一個瓶頸就是“信息孤島”的問題。在實際中,解決交通擁堵需要車輛和道路數據;提高政務服務水平需要民生反饋數據;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需要醫療和人口數據;一項新政策的實施,甚至需要多行業的數據配合。因此,沒有數據之間的共享,就沒有辦法讓數據產生深度價值和綜合價值,也就難以實現智慧城市的發展。此外,因為目前政府部門有各自獨立的垂直信息系統,所以也存在著數據不統一、標準化程度不高、互聯互通程度不足、部門各自為政的現象。
(三)群眾參與感不強,未能打通聯系群眾的最后一公里
目前的智慧城市建設多是從供給端出發,通過供應商提供后臺產品和應用,以政府服務平臺得以展現,真正能夠連接到“服務接受者”的“智慧”種類并不多。從對各省內部分政府公務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抽樣調查來看,多數公務人員都對智慧城市建設的現狀與相關信息了解甚少。對智慧城市建設來說,公務人員既是智慧服務的“接受者”也是智慧服務的“提供者”,對智慧城市建設的參與和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目前這種缺乏“地氣”的現狀亟待改善。此外,智慧城市不僅意味著硬件的完善,更要求該地居民IT素質、環保意識、城市創新能力、人才吸引力等軟性綜合實力的提升。因此,要注重城市人才的培養,要積極引導院校和企業關注大數據技術演進、承擔關鍵技術和系統的創新研發工作,以創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帶動智慧城市產業鏈集聚和發展。
2017-2021年中國智慧城市IT投資規模預測
2014年,我國智慧城市IT投資規模達2,060億元,較2013年同期增長17.0%;2015年,我國智慧城市IT投資規模達2,480億元,較2014年同期增長20.4%。
綜合以上因素,我們預計,2017年我國智慧城市IT投資規模將達到3,752億元,未來五年(2017-2021)年均復合增長率約為31.12%,2021年IT投資規模將達到12,34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