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LED燈泡省電又環保,逐漸成為家庭必備的照明光源。不過臺灣“標檢局”與“消基會”隨機抽查21件市售LED燈泡,發現5件質量不合格,其中4件甚至有觸電的危險,而有10件不符合原技術文件、8件中文標示違規,僅有6件全數合格,不合格率超過7成。
據報道,臺灣“標檢局”針對21件LED燈泡,進行“防止意外觸及帶電部之保護”、“絕緣電阻及耐電壓”、“光生物安全”、“電磁干擾”、“燈泡功率(W)”、“發光效率(lm/W)”及“演色性指數”等7項質量項目檢測,以及比對重要零組件技術文件、中文標示查核。
抽驗結果,在質量項目有5件不符合臺灣標準規定,其中4件包括三頡SUN JAKE的LED燈泡、H-T-T雄光照明LED燈泡、英貝爾LED超高亮度廣角球泡,以及HARK三色溫球泡燈,耐電壓測試發生絕緣崩潰,絕緣性不足具有觸電風險。
質量不合格商品在使用時產生電磁波噪聲,干擾訊號值大于標準規定限制值,可能影響周圍附近其他產品正常使用;發光效率實測值均低于標示額定值之90%,且不符合能源效率基準值75(lm/W);以及演色性指數越高越接近太陽光自然色,影響人眼所見的環境色彩呈現。
臺灣“經濟部標檢局”表示,2成3市售LED燈泡的“質量項目”不符合規定,除依“商品檢驗法”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臺灣“消基會”提醒,消費者應購買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商品;選購額定消耗功率低且額定光通量高產品,可兼顧省電及高亮度的特性;檢視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注意事項等標示;購買時可先使用賣場或店家測試設備,以確認燈泡為良品;更換燈泡時保持手部干燥,先將燈具電源切斷再進行更換,避免遭受電擊或燙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