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是敵人,現在是朋友;曾經是戰友,現在卻是敵人。祺景光電與飛利浦鬧掰了,科銳則與Ledvance簽署交叉許可協議……LED業的故事百轉千回,越來越讓人看不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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祺景光電與飛利浦鬧掰了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新三板公司祺景光電目前陷入了與國際照明巨頭飛利浦的訴訟“羅生門”。
2016年6月,飛利浦一紙訴狀將祺景光電告上法庭,稱祺景光電拖欠貨款;而此案尚未審理完結的2017年3月,祺景光電向飛利浦提出反訴訟,稱飛利浦的燈具質量有問題,嚴重影響公司工程項目的后期維護及管理,公司請求飛利浦返回公司之前所支付的貨款6283.72萬元。
那么,祺景光電與飛利浦具體因為什么項目而反目?兩者之前有著什么樣的合作關系?
為路燈質量問題反目
這要追溯到3年以前。2014年6月,祺景光電與許昌市政府、飛利浦簽署協議,約定三方攜手建設飛利浦—祺景LED照明中原聯合生產基地;同年9月,祺景光電啟動了對許昌市路燈的改造項目。祺景光電稱,將在未來三年內對許昌市(一區、二市、二縣)進行總計約七萬盞路燈的改造工程。
祺景光電長期以來經銷飛利浦產品,此次許昌市路燈的改造工程并非一個小項目,所帶來的收益也將頗為可觀。祺景光電很重視和飛利浦、許昌市的合作。
但祺景光電與飛利浦的糾紛也是起源于該項目。2016年6月,飛利浦以祺景光電逾期支付貨款為由提起訴訟,要求祺景光電支付貨款人民幣1269.76萬元、逾期付款違約金和相應的案件訴訟費用。
祺景光電卻認為,飛利浦的訴訟請求不充分、不客觀,有意回避欠款緣由。祺景光電稱,2014年~2016年度,祺景光電向許昌市及下轄各區、縣提供EMC能源管理方案(即前述路燈改造工程),飛利浦作為此EMC能源管理方案唯一指定品牌,所供燈具質量嚴重影響公司EMC能源管理后期維護及管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有2917盞路燈出現了質量問題,損壞燈具數量還在不斷攀升。”
記者欲向飛利浦方面了解更多細節,對方稱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不便透露相關細節,但“飛利浦照明的所有產品均經過嚴格測試并符合國家相關強制標準,飛利浦照明始終重視產品質量和用戶體驗。”
祺景光電稱,公司在2016年7月后及2017年1~3月提起理賠要求,飛利浦“種種推諉、懈怠,給本公司以及用能單位造成了嚴重不良的影響。”2017年3月,飛利浦起訴案尚未完結,祺景光電就向飛利浦提起反訴,理由是飛利浦所供燈具存在質量瑕疵,公司請求依法解除與飛利浦全部采購合同,并請求判令飛利浦返回公司已支付的6283.72萬元采購款。
飛利浦是祺景光電重要供應商
在這場訴訟之前,祺景光電和飛利浦一度“關系密切”。
祺景光電主要業務為照明產品、智能化新風系統、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安裝。祺景光電曾在2014年定期報告中稱,目前公司所銷售及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產品主要采購于飛利浦,主要原因是“飛利浦”為全球知名照明品牌,其市場認知度及品牌價值較高;且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收入周期一般為5~10年,該商業模式對公司所使用的照明燈具要求極高,“飛利浦”的照明燈具為少數能達到該模式質量要求的品牌之一。
一個可以佐證的事實是,2014年及2015年,祺景光電向飛利浦中國采購額占其全年采購額的比例分別為98.61%及87.63%。2015年年報中,祺景光電宣布“公司從原先的飛利浦經銷商現在成為飛利浦合作伙伴,共同在河南省許昌市建設飛利浦-祺景光電中原聯合生產基地。”
但另一方面,對單一供應商的高度依賴也成了限制祺景光電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性因素。2016年12月,雙方就合同發生齟齬時,飛利浦就上述聯合生產基地項目向祺景光電發出了“中止”通知;2016年,祺景光電發展了新的供應商,對飛利浦的采購額比例也下降為8.36%。
對于祺景光電日后的發展等問題,記者致電祺景光電,公司董秘袁燕飛稱,目前不方便接受媒體采訪,一切以公司公告為準。
合作
1、科銳與Ledvance簽署交叉許可協議
科銳昨日發布新聞稿稱,公司與Ledvance簽署了交叉許可協議,根據該協議,Cree將持續向Ledvance收取特許使用金,并獲得Ledvance專利組合的免版稅許可證。作為交換,Ledvance也將獲得Cree有關LED燈泡與LED燈具的專利組合的許可證。許可專利涉及LED燈的各個方面,包括光學、熱管理、LED功率與控制、LED光效率以及光色與均勻性。但是,涵蓋Cree網絡照明技術(SmartCast)和混色技術(TrueWhite)的某些Cree專利并不包括在此次許可范圍內。
Cree法律和總顧問副總裁Brad Kohn表示:“隨著知識產權在過去29年的發展,Cree擁有深厚的技術組合,這些技術是設計和制造高性能LED燈泡和LED燈具的基礎。 “該項與Ledvance最新簽訂的許可協議是展示Cree研發投入價值與Cree照明技術廣度和實力的另一例證。”
2、國星光電“投資美國RaySent”獲核準
21日,國星光電發布公告,“投資美國RaySent科技公司”事項已取得廣東省商務廳核準并予以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其余境外投資的核準及報備文件,由公司董事會授權專人負責辦理后續具體事宜。
2016年12月13日,公司與美國RaySent科技公司(RaySent Technologies, Inc.)(以下稱“RaySent科技”)簽署增資協議,公司 以自有資金1,100萬美元增資RaySent科技,投資完成后,RaySent科技成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16年,擁有硅襯底大功率LED芯片及相關專有技術的主要核心團隊成員在美國成立RaySent科技,其所具有的知識產權及專有技術涵蓋了外延生長、芯片制造、封裝等LED生產過程的全部環節。
通過本次合作,RaySent科技將獨有的硅襯底GaN外延技術及垂直結構LED及其衍生結構的知識產權授權給公司及子公司,并通過公司及子公司實現產業化生產。上述技術合作順利實施后,RaySent科技將獨立開拓市場,同時繼續致力于開發其他基于硅襯底的第三代半導體相關技術與產品。
國星光電表示,公司致力成為全面發展的LED企業,本次合作是公司加快國際化進程及推進全球化戰略實施的重要一步,也是落實創新戰略的重要部署,有助于公司提升上游技術實力,促進公司上中下游產業鏈均衡做大做強做優,形成優勢競爭格局;另一方面,隨著RaySent科技的發展,公司可展望實現較好投資盈利預期,增強業務擴張能力,提升公司的產業地位、綜合實力及新領域開拓能力。
3、海洋王購買浙江滬樂51%股權
3月22日,海洋王照明發布公告稱,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相結合的方式,購買浙江滬樂51%股權,交易金額為11,730.00萬元,其中本次交易的股份對價為51%,現金對價為49%。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數量為2,652,904股,發行價格不低于22.55元/股。為支付本次交易的現金對價和相關費用,公司擬通過詢價方式向不超過10名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募集資金總額預計不超過5,982.30萬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滬樂成為海洋王照明的控股子公司。
浙江滬樂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專業從事艦船用照明燈具的研發、制造、銷售 及綜合技術服務的具有國防軍工資質的軍工配套企業。浙江滬樂主要產品包括:艦船用熒光燈具、艦船用防爆熒光燈具、艦船用航行信號燈、不銹鋼白熾防爆燈、防爆投光燈、艦船用LED燈具、艦船用無極燈具等系列燈具和相關控制電氣設備。
據公告顯示,浙江滬樂2016年實現營業收入8,233.07萬元,凈利潤1,161.44萬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滬樂資產總額為11,937.82萬元,負債總額為9,149.17萬元。
通過收購標的公司,海洋王將增加其在船舶特殊環境照明產品的品種,并增加其在民用及軍用艦船配套照明產品的市場份額,符合上市公司加強開拓船舶行業特殊環境照明市場的戰略方向。由于產業及技術方面的相似性,極易形成標的公司與海洋王的協同效應,豐富海洋王特殊環境照明領域產品線,有助于擴大船舶特殊環境照明產品的客戶群,并構筑船舶特殊環境照明產品研發與生產的核心競爭能力,贏得軍品船舶特殊環境照明產品市場份額,實現公司主營業務及新涉業務的雙向發展、融合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