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是城市必要的基礎設施。近年來,我市逐步加大城市照明建設投入,功能照明設施和景觀照明設施的建設走上了新臺階。為進一步促進城市照明建設,穩步推進城市亮化和美化工作,實現城市照明管理的規范化、長效化,市政府將制定《杭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辦法》列入了立法計劃。
4月14日,市法制辦召開座談會就辦法起草中的相關問題,聽取了市城管委、建委、規劃局、國土資源局、園文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以及部分區政府代表的意見和建議。會上,各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和工作實際,對辦法草案中的規劃條件控制、土地出讓控制、建設“三同時”要求、運行維護規范、綠化修剪等條款提出了修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