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8日,雷士照明(02222)公布公司全資附屬香港雷士與新加坡雷士訂立服務協議,據此,新加坡雷士將向香港雷士提供與照明解決方案及亞太和東歐地區的分銷商和經銷商管理有關的服務。
香港雷士于服務協議項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3個年度每年應支付對價的年度上限分別為人民幣500萬元、650萬元及850萬元。
于公告日期,新加坡雷士為公司一名執行董事王冬明的附屬公司,王冬明持有新加坡雷士60%的股權權益。因此,新加坡雷士為公司關聯人士,服務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關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