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8)日,三安光電、瑞豐光電、陽光照明、洲明科技相繼披露了2016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涉及現金分紅總額10.85億元。
三安光電是上述企業中計劃現金分紅最多的企業,共計派發現金紅利815,684,985.60元,本次利潤分配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4,078,424,928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20元(含稅)。
據瑞豐光電權益分派實施公告顯示,瑞豐光電以公司現有總股本276,499,613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2元人民幣(含稅;扣稅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發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元,權益登記日后根據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a;對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另外,陽光照明本次利潤分配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1,452,102,930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6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232,336,468.80元。
洲明科技以公司現有總股本630,010,986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5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發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0元,權益登記日后根據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對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企業分紅可以說與企業盈利成正比,企業盈利能力強,企業派發現金紅利的可能性就越大。從利潤方面來看,三安光電是最賺錢的公司,2016年度凈利潤高達21.67億元,不過四家企業2016年凈利潤均實現同比增長。
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是回報投資者的基本方式,是股份公司制度的應有之義,也是股票內在價值的源泉。 日前,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在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上強調重視現金分紅,批評上市公司不分紅,表示嚴肅處理“鐵公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