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家標準委獲悉,《普通照明用LED產品光輻射安全要求》和《普通照明用LED產品光輻射安全測量方法》兩項國家標準已于7月31日由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發布,將于2018年2月1日起實施。
據全國光輻射安全和激光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關人士介紹,氣體放電燈,尤其熒光燈,進入普通百姓生活只有30余年,廣大農村貧困地區的人們使用的時間更短,在生物學上人類還未適應現代人工照明光源。近幾年,已有大量的光生物學、醫學研究表明,現代照明光源表現出與人體生物特征的不一致和不和諧,對人類的健康構成了新的威脅。特別是LED光源的迅速發展及其在普通照明領域的廣泛應用,使得大功率、高亮度和高色溫的LED照明產品進入了千家萬戶和某些功能性照明場所。目前主流的采用藍光LED激發黃色熒光粉來產生白光,藍光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藍光具有穿透人眼晶狀體到達視網膜,從而對視網膜造成光化學損傷的潛在危險。正常人眼視網膜具有代謝、自修復的功能,所以低能量的藍光輻射對人眼通常不會造成器質性的損傷。對于高亮度、窄光束的光源,通過人眼晶狀體和玻璃體將照明光源聚焦到視網膜后,會對人眼視網膜造成急性的光化學損傷。許多眼科專家通過各種途徑提醒大家注意藍光對視網膜的危害,尤其是黃斑區的損傷效應;越來越多的消費者也逐漸認識到光輻射可能存在的健康風險。LED照明產品的藍光輻射危害也引起了大眾的廣泛關注,但是國際國內至今沒有LED產品的光輻射安全性標準。
據介紹,LED產品通常具有高亮度、窄光束特點。因此測量時,測量系統的入射孔徑、典型視場、入瞳位置,以及系統的量值傳遞都會對最終的測量結果產生較大的影響。這次發布的標準提出的照明用LED產品測量方法,從LED產品的光學性能特點出發,對影響測量結果不確定度的各項因素、測量步驟和流程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從而對結果的準確性與國際一致性提供了保證。
對于普通消費者來說,拿到一個標識為0類、1類或2類的LED照明產品,其并不知道這個等級意味著什么,對其選購和使用也并不具有指導意義,反而會誤認為只有0類的產品可以用,其他等級的產品都不能用。根據我國產業的需求,這次發布的標準提出了安全距離的評估方法,可以從實際使用的情況、指導用戶選購并安全使用產品的角度,對產品進行安全距離的標識,告知用戶應在何種條件下使用該產品,從而指導用戶有效地避免光輻射的危險。
《普通照明用LED產品光輻射安全要求》規定了普通照明用LED產品的光輻射安全要求,確立了LED產品光輻射安全評估以及光輻射危害分類的一般原則,給出了LED產品光輻射安全防護措施的指南,適用于主要發射波長為可見光(380nm~780nm)的各類普通照明用LED產品的生產、檢測和使用。《普通照明用LED產品光輻射安全測量方法》規定了普通照明用LED產品光輻射安全測量方法,包括測量的條件、要求及方法。提出了藍光危害評估預篩選評估流程,簡化了評估流程,明確測量評估步驟,保證測量操作的規范性與一致性,提出產品標識規范,為消費者選購和使用LED照明產品提供指導,適用于主要發射波長為可見光(380nm~780nm)的各類普通照明用LED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