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9月12日消息,工信部、財政部、保監會印發《關于開展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旨在運用市場化手段,對新材料應用示范的風險控制和分擔作出制度性安排,突破新材料應用的初期市場瓶頸,激活和釋放下游行業對新材料產品的有效需求,對于加快新材料創新成果轉化和應用,促進傳統材料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我國新材料產業整體發展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指出,新材料是先進制造業的支撐和基礎,其性能、技術、工藝等直接影響電子信息、高端裝備等下游領域的產品質量和生產安全。新材料進入市場初期,需要經過長期的應用考核與大量的資金投入,下游用戶首次使用存在一定風險,客觀上導致了“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生產與應用脫節、創新產品推廣應用困難等問題。在《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17年版)》中,高性能鋰電池隔膜、LED用藍寶石襯底片、高性能釹鐵硼永磁體、石墨烯薄膜、液態金屬等入選。
建立新材料首批次保險機制,旨在運用市場化手段,對新材料應用示范的風險控制和分擔作出制度性安排,突破新材料應用的初期市場瓶頸,激活和釋放下游行業對新材料產品的有效需求,加快創新成果轉化和應用。
保監會針對新材料推廣應用中存在的特殊風險,指導保險公司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產品,承保新材料質量風險、責任風險。承保的質量風險,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質量缺陷造成的合同用戶企業更換或退貨風險。承保的責任風險,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質量缺陷造成合同用戶企業財產損失或發生人身傷亡風險。
不過,保監會在責任限額上也給出5億元上限。具體來看,新材料首批次保險機制的責任限額將根據采購合同金額以及產品可能造成的責任損失額來綜合確定。政府補貼的責任限額原則上將不超過合同金額的5倍,且最高不超過5億元,投保費率最高不超過3%。此外,保監會還鼓勵保險公司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創新提供貨物運輸險、其他責任險等保險產品,擴大保險范圍。據保監會公布,此次有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太平洋產險三家公司成為首批試點單位。
在新材料中,尤其是鋰電池領域業績表現搶眼。受下半年新能源汽車增長提速影響,正極材料加工企業尤其是鈷酸鋰企業成本傳導壓力較為順暢,企業毛利隨之走高;負極材料方面,目前人造石墨企業正面臨針狀焦等原材料和石墨化加工工序成本上漲壓力,利潤空間受到嚴重吞噬,負極材料價格有望迎來全面上調,而對自身具備石墨化工序的人造石墨企業,將在漲價中收獲超額利潤;隔膜方面,目前市場價格穩定,企業新建產能陸續投放,但產能爬坡仍需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