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亞/新西蘭標準局發布AS/NZS 4417.2:2012電子電氣產品合規標志標準第四版修訂標準A4:2017。該修訂擴展了管控產品列表,重新劃分了部分產品的安全級別,還更新了部分產品的定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訂將LED燈泡,小夜燈等6類產品新增到強制認證產品范圍。標準規定,2018年6月1日起,進入澳洲市場的LED燈泡和小夜燈等產品必須先申請強制性安全證書(即SAA認證)。
此次修訂具體內容包括:一是新增澳大利亞Level 3 強制管控產品:除LED燈泡和小夜燈外,電暖水袋、直流隔離器、噴膠槍和柔性電熱毯(被)也將在2018年6月1日起強制執行;二是新增新西蘭Level 2 產品:平衡車、直流/交流電動汽車(EV)充電樁、電纜組件、帶線控制和保護裝置,這幾類產品自2017年6月30日起,若銷往新西蘭,至少需提供符合標準的相關測試報告(也可申請安全證書);三是進行了安全級別劃分:自2018年6月1日起,柔性加熱墊、地板拋光機/洗滌器、電視接收器這三類產品從澳大利亞Level 3 產品降為Level 2 產品,同時從新西蘭Level 2列表中刪去;四是產品定義更新:柔性加熱墊、治療燈和墻壁開關等產品描述也在此修訂中作了更新。
據悉,SAA澳大利亞國際標準公司是澳大利亞唯一的標準認證機構。無論是進口或是在澳當地組裝的電器產品,在進入澳大利亞市場銷售前,首先要通過澳大利亞國際標準公司的認證。由于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兩國的互認協議,所有取得澳大利亞認證的產品,均可順利地進入新西蘭市場銷售。SAA的標志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形式認可,一種是標準標志。形式認證只對樣品負責,而標準標志需逐個進行工廠審查。
此次澳洲安全強制認證產品范圍擴大,將大大增加企業的生產、檢測成本;一旦因為產品質量未達到標準要求,被澳洲市場抽查并通報,將使企業遭受經濟損失。
為此,江蘇蘇州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出口至澳洲的相關燈具生產企業:一是要重視澳洲此次電子電氣產品標準修訂,對新版標準進行學習研究,做好技術貿易措施的應對工作,做到心中有數;二是加強產品質量自檢自控能力,在質量管理上把好原材料關、生產安全關和出口檢測關,采用符合標準要求的原材料和零部件;三是尋找專業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與認證,依據進口國標準進行提前檢測把關,在過渡期結束前做好應對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