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月27日開始,義烏市場監管局中國小商品城分局組織力量,對國際商貿城經銷LED燈氣球商品行為開展集中檢查、排查。截至11月30日,共出動執法人員150余人次,檢查商位2300余戶,發現市場上有122家商位銷售“ LED燈氣球”。
從檢查情況看,總體良好,未發現充氫氣等易燃易爆氣體的氣球。但部分攤位銷售的“ LED燈氣球”存在無廠名廠址、警示標志未標示等現象。對檢查中發現存在產品質量風險隱患的“ LED燈氣球”,已責令下架處理。
近日,市場上流行一種新型的產品———LED燈氣球,又名LED發光波波球。以電池作為發光能量,可用開關控制照明,氣球材質透明、高彈,配以顏色豐富的燈光,一般用于喜慶場所布置裝飾。這種氣球備受小朋友追捧,有部分家長作為玩具給兒童玩耍。歐盟委員會非食品類快速預警系統(RAPEX)對中國產未知品牌的帶LED燈的氣球玩具發出消費者警告。發光氣球分為兩類,一類是可以飄浮起來的“飄空款”,一類是有托桿的“手持款”。但該產品均存在以下風險:一是氣球爆裂后,里面細小尖銳零件,可能會對幼童造成身體傷害;二是電路發熱存在觸電風險;三是長時間暴露在這種光線之中有可能對視網膜造成損害,尤其是對于眼睛正在發育期的幼童;四是如果充入氫氣、乙炔、煤氣等易燃易爆有害氣體容易引起爆炸。
據介紹,此次檢查重點一是LED燈氣球產品是否有生產廠廠名廠址,是否有警示標志,是否在產品包裝上注明安全使用說明,對沒有廠名廠址、警示標志和使用說明的,立即責令停止銷售并下架處理,目前已下架問題氣球132個;二是要求相關LED燈氣球經營戶建立進貨登記臺賬,向供應商索證索票,嚴格把關杜絕采購具有安全隱患和不合格的商品;三是現場張貼質量風險警示,并通過微信群、公眾號等宣傳方式,提醒廣大經營戶、采購商和消費者要銷售購買具有中文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有商品檢驗合格證明,有明確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說明書的商品;四是開展對此類產品的質量風險檢測,同時對有銷售該類產品可能的相關行業經營者開展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