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發布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公告。公司擬將“吉林長春生產基地擴建”項目變更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產業園一期”項目,實施主體變更為星宇股份,實施地點變更為常州市空港產業園寶塔山路西側、黃河西路南側,擬用地55,027.50平方米,折合82.54畝。“星宇股份智能制造產業園一期”項目計劃總投資為86,532.00萬元,擬投入募集資金額80,000.00萬元(不含理財收益)。
據公告顯示,“吉林長春生產基地擴建”項目實施地點在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實施主體為吉林省星宇車燈有限公司(星宇股份之全資子公司),計劃總投資為80,487.50萬元,擬投入募集資金額80,000.00萬元,其余由本公司自籌。截至2017年12月11日,公司尚未實施吉林長春生產基地擴建項目。
對于變更的具體原因,星宇股份表示,原計劃該項目實施地點在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實施主體為吉林省星宇車燈有限公司,主要為滿足主要客戶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訂單需求及“后市場”需求。目前,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生產布局發生變化,未來將公司為其配套的部分車型及新開發項目從長春轉移至華東、西南等其他生產基地,對此變化公司亦需調整生產戰略布局,加大對華東地區生產能力的規劃,將擴建項目由長春轉移至江蘇省常州市實施,從而更好地滿足客戶需求及未來“后市場”需求。
“星宇股份智能制造產業園一期”項目主要從事高性能前照燈、后組合燈兩類產品的生產,建成后年產240萬只前照燈、430萬只后組合燈。本項目達產后,預計新增年銷售收入163,630.00萬元(不含稅),年利潤總額26,822.50萬元,建設期為24個月,投資回收期為7.6年(含建設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