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8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公示2017年流通領域照明燈具商品抽查檢驗結果,經檢驗,中山市金舟照明電器廠等企業生產的26組商品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的標稱商標涉及幕恩照明、歐絲迪、貴源雅、豪居家居、好實惠、SHLY、登來喜、嘉藝照明、ARROW、小白龍、雷爍、麗比特、源雅、盈特照明、飛力風行、卓睿、通揚照明、OPPLE、井升照明、木林森、總動員、剄陽照明、尚上、開爾、浙江美科等。不合格項目包括燈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功率因數。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本次抽檢中銷售不合格商品的經銷單位進行處理,督促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和有關經銷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采取主動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和不合格商品強制退出機制的作用,凈化市場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