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公示流通領域消防器材類商品質量抽檢結果,有3組消防器材商品存在相關標準不合格的問題,涉及的主要問題為手提式干粉滅火器的20℃±5℃噴射性能、消防水帶爆破壓力、消防應急燈具耐壓性能項目指標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其中,標稱中山市康曄照明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標稱商標為“威仕康”的1批次消防應急照明燈具(規格:VS-ZFZD-E3WD-3;生產日期或批號:2016年12月21日)樣品被檢出耐壓性能項目不合格;標稱連云港市天意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產的標稱商標為“灌河(含圖形)”的1批次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規格:MFZ/ABC1A型;生產日期或批號:2017年05月)樣品被檢出20℃±5℃噴射性能項目不合格;標稱揚州揚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產的標稱商標為“揚消(含圖形)”的1批次有襯里消防水帶(規格:8-65-25-滌綸長絲/滌綸長絲-塑料;生產日期或批號:2017年5月16日)樣品被檢出爆破壓力項目不合格。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將對不合格商品的銷售者依據《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督促全市銷售者做好相同生產者相同型號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對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銷售者將依法予以查處。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和有關經銷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同時,北京市工商局提醒,選購時觀查產品是否具有完整的標識,是否明確地標注了制造者名稱、地址、電話、產品名稱、產品號型、產品質量等級、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內容。保留好憑證,可以在出現質量糾紛時作為重要憑據。
小常識:
20℃±5℃噴射性能是手提式干粉滅火器的重要技術指標,該項目的關鍵參數是有效噴射時間和有效噴射距離。有效噴射時間是在噴射控制閥完全開啟狀態下,自滅火劑從噴嘴開始噴出至噴射流的氣態點出現的這段時間;有效噴射距離是滅火器噴射了50%的滅火劑量時,噴射流的最遠點至滅火器噴嘴之間的距離。在對建筑進行消防設計時,一般是綜合考慮防火分區內的實際需要,配置規定數量和型號的滅火器。滅火器具有足夠的噴射時間以保證滅火劑持續噴射覆蓋火源,具有足夠的噴射距離用以保證噴出的滅火劑能夠到達著火點,從而有效實施滅火救援。
爆破壓力是考驗消防水帶使用安全性的重要指標。消防水帶在使用過程中,水帶內部的水壓很大,消防水帶應能承受設計的工作壓力不發生破裂,從而保證消防用水的安全輸送。該項目不合格會造成使用過程中水帶發生破裂,影響火災救援的有效開展。
消防應急燈具是火災發生時用于引導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救援的重要設施,其耐壓性能是考驗燈具絕緣結構是否能夠承受電力系統內部過電壓的重要試驗。由于電力系統中的電壓波形是正弦波,電力系統在運行過程中由于雷擊、操作、故障、電力系統內部能量轉換或者參數變化等原因會造成瞬時電壓突然升高,大大超過了燈具的額定電壓,形成了過電壓。在突發瞬時過電壓的情況下,應急燈具應能耐受,以保證產品正常工作和使用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