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燦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5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之全資子公司聚燦光電科技(宿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燦宿遷”)于近日收到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關于撥付聚燦光電科技(宿遷)有限公司機器設備補貼資金的通知》(宿開財﹝2018﹞15號)文件,同意撥付聚燦宿遷機器設備補貼款1.46億元,并已收到相關款項。
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將上述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計入遞延收益,最終的會計處理及對公司2018年度利潤產生的具體影響以審計機構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