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燦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燦光電”或“公司”)6日晚發布公告稱,公司之全資子公司聚燦光電科技(宿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燦宿遷”)于近日收到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關于撥付聚燦光電科技(宿遷)有限公司機器設備補貼資金的通知》(宿開財﹝2018﹞18號)文件,同意撥付聚燦宿遷機器設備補貼款9,509萬元,并已收到相關款項。
據相關規定,上述政府補助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無關,不具有可持續性,系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公司將此項補助在收到時確認為遞延收益,最終的會計處理及對公司2018年度利潤產生的具體影響以審計機構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