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華燦光電發布公告稱,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全資子公司華燦光電(蘇州)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收到張家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給予華燦光電(蘇州)有限公司研發及貸款貼息補貼的批復》(張經管發 [2018]55號)的文件,同意撥付華燦光電(蘇州)有限公司2018年研發及貸款貼息補貼資金10,000.00萬元。
公司按照會計收入確認原則及預計未來補貼資金到賬情況,在收到批復通知批文時將預計不與蘇州子公司四期項目建設相關的回款部分確認為2018年度收益。該政府補助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無關,不具有可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