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住建部網站消息,其批準《道路照明燈桿技術條件》為城鎮建設行業產品標準,編號為CJ/T527-2018,自2019年4月1日起實施。
據了解,該行業標準由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和中國市政工程協會城市照明專業委員會共同負責主編,在編制過程中通過廣泛調研,借鑒了國內外相關標準和工程實踐經驗,對道路照明燈桿制造具有指導意義,內容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與現行相關標準相協調,為道路照明工程應用提供了依據,填補國內空白,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該標準規定了道路照明燈桿的產品分類和型號、一般要求、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標準規定僅適用于燈桿高度小于20m,作為城市道路、公路、廣場公園、庭院等照明的燈桿,不適用于異型或組合裝飾性燈桿。
該標準對智慧桿的標準也作了規定,智慧桿的名稱為多功能桿,其定義:為桿體除道路照明功能以外,設置其他非道路照明的多功能燈桿,代號為DGN。
標準中5.1.1.14條對多功能桿進行了要求,除了滿足基本標準,還要滿足:
1、桿體底部可設置智慧控制傳感器、交換機、充電樁等電器安裝箱體,箱體高度不宜高于1800mm,長寬不宜大于450mm;
2、箱體、箱體與燈桿連接處應滿足抗風強度要求;
3、箱門框開口應符合5.1.1.15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