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木林森發布公告稱,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新余市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余木林森”)進行增資,增資金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增資后新余市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從人民幣45,000萬元增至人民幣50,000萬元。
木林森表示,本次增資有利于子公司新余木林森改善及調整資產結構,增強其自身運營能力,有助于推進其業務的進一步發展,符合公司經營發展戰略。本次增資的資金來源為木林森的自有資金,子公司新余木林森增資完成后,依然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不會影響公司合并報表的范圍。本次增資后,全資子公司新余木林森的發展將依然受到市場前景及行業政策變化等客觀因素的影響。
而在另一則公告中顯示,木林森全資子公司木林森有限公司(香港)使用自有資金向其全資子公司木林森(江西)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木林森電子”)進行增資,增資金額為3,000萬美元,增資后木林森電子的注冊資本從6,000萬美元增至人民幣9,000萬美元。
據公告顯示,木林森(江西)電子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為液晶顯示器件、發光二極管及系列產品、材料、配件生產銷售及其進出口貿易;照明燈具生產銷售及其進出口貿易;機械設備、五金產品及電子產品(汽車電子裝置及能源型動力電池除外)生產銷售及其進出口貿易;城市照明工程服務;照明工程設計及施工;節能技術推廣服務;園林綠化工程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證方可經營)。
木林森認為,本次增資有利于孫公司木林森電子改善及調整資產結構,增強其自身運營能力,有助于推進其業務的進一步發展,符合公司經營發展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