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陽光照明發布公告稱,公司擬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次回購股份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5.91元/股,回購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起不超過12個月。
公告顯示,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內在投資價值的認可,為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增強公眾投資者對公司的投資信心,以及進一步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核心及骨干人員的積極性,推進公司的長遠發展,結合公司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以及未來的盈利能力,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
陽光照明表示,本次回購股份的用途,將用于員工持股計劃,并在本次股份回購完成之后的36個月內實施上述計劃。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購實施完成之后36個月內使用完畢已回購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購股份將予以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