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長方集團發布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后,管理層重新調整了公司發展戰略,主營業務經營持續向好,產銷規模不斷擴大,為了滿足公司生產經營短期臨時資金需要,公司擬與持股5%以上的股東李迪初簽署借款協議,向李迪初申請總額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的借款額度,本次借款無需支付利息,借款期限為公司收到借款金額之日起6個月內,公司將根據實際需求到期或者提前還款。
長方集團于2018年5月25日宣布公司的控股股東由鄧氏兄弟變更為南昌光谷,實際控制人變更為王敏。
公告顯示,李迪初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任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李迪初為公司的關聯自然人,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長方集團表示,本次關聯交易事項是為了滿足公司生產經營短期臨時資金需要,公司無需支付利息,且無需提供擔保,有利于提高融資效率,減少財務費用。
此外,長方集團另一則公告顯示,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審計部負責人胡豐森的書面辭職報告,因工作調整的原因申請辭去公司審計部負責人職務,辭職后將在公司任其他職務。
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副總經理的議案》、《關于變更內部審計負責人的議案》,同意聘任鄭麗梅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自本次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同意聘任饒奮明為公司的審計部負責人,任期自本次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