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公布了《城市景觀照明維護費及電費補貼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暫行辦法》),并擬于2019年7月2日舉行聽證會。
《暫行辦法》的適用范圍為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鹽田區,其他區(新區)參照《暫行辦法》執行,或參照本辦法自行制定區級補貼辦法,補貼經費由區級財政安排。
城市景觀照明維護費及電費補貼渠道:
一、政府投資建設的景觀照明設施,由建設單位或主管部門進行維護管理,維護費及電費由財政資金承擔。
二、社會投資建設的景觀照明設施,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進行維護管理。其中,在《深圳市城市照明專項規劃》夜景重點照明控制對象分級表一級范圍內、景觀照明“三同時”建設項目區域范圍內,以及按主管部門要求亮燈的景觀照明設施,可按《暫行辦法》給予維護費及電費補貼;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鹽田區范圍內的維護費及電費補貼由市級財政承擔,列入市級主管部門年度預算。
社會投資建設的景觀照明設施維護費及電費補貼金額計算方法:
維護費補貼金額計算公式為:維護費補貼金額=景觀照明設施建設投資補貼金額×補貼比例×考核系數。
景觀照明設施建設投資補貼金額區間值如下:
景觀照明設施建設投資額以第三方造價咨詢機構出具的項目結算審核報告為準。
此外,電費補貼金額計算公式為:電費補貼金額=景觀照明設施總功率×規定亮燈時間×電費單價×補貼比例×考核系數。其中,電費單價計算公式為: 電費單價=電費通知單合計金額÷計費電量。
補貼比例:
住宅樓、商住樓補貼維護費100%、補貼電費100%;
納入燈光表演或經政府部門認定的城市重要地標性的樓宇補貼電費100%;
其他樓宇補貼維護費50%,補貼電費50%;
行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樓宇不予補貼;
所有樓宇的廣告、招牌、櫥窗、店面的照明設施不予補貼。
考核系數則由市級主管部門定期對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鹽田區范圍內的景觀照明設施亮燈效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根據考核等級,分別對維護費和電費按照100%、80%、60%的系數予以補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補貼。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原則上每半年核撥一次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