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門關于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的意見》(國市監標準[2018] 84號),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劃,結合產業發展是和消費者需求,統籌考慮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情況、消費者關注度、標準對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效果及企業產品和服務差別化成都,研究制定了《2019年度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重點領域》,并予以公告。重點領域中包含照明行業的“LED燈具”,對于培育照明電器行業的一批具有創新能力的排頭兵企業、助行業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推動我國照明產業邁向全球價值鏈中高端,更好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是通過高水平標準引領,增加中高端產品和服務有效供給,支撐高質量發展的系列鼓勵性政策。該制度以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為基礎,通過發揮市場的主導作用,調動標準化技術機構、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平臺型企業等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企業標準水平評估,確定企業標準“領跑者”,營造“生產看領跑、消費選領跑”的市場氛圍,從而以標準領跑促進產品和服務質量不斷提升,引導市場資源逐步向領跑者企業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