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為全面加強中心城區城市景觀照明管理,理順城市景觀照明建設主體、管理權限,打造更加科學、更高標準、更優品質的城市夜景,上饒市制定出臺《上饒市中心城區城市景觀照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辦法》分為總則、規劃與建設、管理與維護、法律責任、附則五大章,共二十七條。
《辦法》指出,在上饒市中心城區(包含信州區、廣豐區、上饒縣、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上饒高鐵經濟試驗區城市規劃區,以下簡稱“四區一縣”)城市景觀照明的規劃、建設、驗收、維護、使用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辦法》要求,城市景觀照明應當遵循以人為本、經濟適用、節約能源、綠色環保、美化環境的基本原則,統籌考慮歷史、文化、建筑、環境等因素,科學確定景觀照明創意特色和方法,合理使用內透光照明、輪廓照明燈等,節約能源,減少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