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9)日,四川成都市城管委公布《全市2019年戶外廣告招牌及城市景觀照明設施超亮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旨在有效治理成都戶外廣告招牌及城市照明設施超亮問題,按照戶外廣告招牌及城市照明的節能環保行業標準,推動綠色照明、控制戶外廣告招牌及城市景觀照明設施造成的光源污染,凈化城市夜間光彩秩序及景觀形象。
根據方案,成都將核實轄區內戶外電子顯示屏的審批手續,對未取得設置審批手續違規設置的應先行關閉并依法進行查處。對取得設置審批手續的將嚴格控制開關時間,確保22:30前必須關閉。
其次,新申請設置的戶外電子顯示屏必須符合《成都市中心城區戶外廣告設置規劃(2013-2020)》和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對違規設置LED顯示裝置且不自行拆除的,相關部門應依法查處并責令立即拆除。
再者,成都將加強夜間巡查工作力度,對轄區內過亮發光字招牌進行摸底排查,并建立臺賬,嚴格核實其審批手續,要求商家必須嚴格遵循一店一招、LED燈珠不得裸露在外的原則,從嚴控制招牌設置數量,按照我市招牌設置管理標準進行規范提升,對符合設置要求的依法進行審批;對違規設置LED發光字招牌的行為,相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并責令拆除。
同時,嚴格控制城市景觀照明設施功率。按照相關城市道路照明、景觀照明的行業標準,以節能環保為核心,帶動高效節能光源、燈具、電氣附件和照明控制系統的應用。
此外,成都還將嚴格控制城市景觀照明設施功率。
按照相關城市道路照明、景觀照明的行業標準,嚴格限制大耗能、禁止自身有污染并可能會產生有害物質的產品在景觀照明設施中的使用;嚴禁使用強力探照燈、大功率泛光燈、大面積霓虹燈等高亮度、高能耗燈具;科學合理安排照明開關燈時間,運用照明智能監控系統,確保自主控制的景觀燈開關燈時間與集中控制的同步,做到按時啟閉。
對未取得設置審批手續(且不具備審批條件)的廣告招牌設施、存在一店多招的設施要及時介入調查取證,責令即刻關停光源使用,并限期自行拆除;對取得設置審批手續,但戶外廣告招牌存在光源設置超亮的,責令即刻關停光源使用,并采用亞克力面板覆蓋、有效降低亮度等技術手段,從源頭解決此類問題;對擅自使用強力探照燈、大功率泛光燈的應責令即刻關停光源使用,并限期自行拆除;對拒不服從管理、整改不到位的,相關部門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組織集中拆除。
消息顯示,治理工作將分三個階段進行。其中,2019年1月至6月底前為集中清理排查階段。
這個階段將重點對市民舉報投訴的問題區域,超亮招牌問題突出區域、違規LED廣告重點點位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臺帳,提出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責任主體、工作進度安排和治理工作要求。
2019年7月至11月底前為集中整治階段,將對列入臺賬的問題進行全面治理。其中,將對違規設置的LED廣告、超亮招牌、超亮照明等堅決依法查處;同時,加強戶外廣告招牌和城市景觀照明光源污染問題的巡查,控制新增問題。整治工作任務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
2019年11月至12月底前則為檢查總結階段,將隨機進行抽查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將納入月度和年度考核,對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將通報批評并依法進行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