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發布公告,宣布公司財務總監莊繼里先生辭職。
公告顯示,董公司董事會于近日收到公司財務總監莊繼里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莊繼里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財務總監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莊繼里先生的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莊繼里先生的原定任期為2016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0日。辭職后,莊繼里先生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截止本公告日,莊繼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24,045股,其中,股權激勵限售股1,267,632股,該部分股票正在辦理回購銷手續,詳情請查看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33)。其離任后承諾將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上市公司離任高管減持股份的要求。
莊繼里先生辭去財務總監職務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影響,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盡快完成財務總監的選聘工作。在此期間,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龔偉斌先生代行財務總監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