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豪潤達發布公告宣布全資子公司廣東德豪潤達照明電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豪照明”)與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惠州雷士”)訂立商標許可協議。
公告顯示,德豪潤達的全資子公司德豪照明擬與惠州雷士簽署《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惠州雷士將其擁有的“”商標對德豪照明的光源商品進行獨占許可,非光源類商品進行排他許可。許可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三年,德豪照明需向惠州雷士支付商標許可使用費。
惠州雷士授予德豪照明的許可商品包括光源和非光源類,其中光源類商品只含各種球燈,帕PAR燈,蠟燭燈,MR燈,燈管T5,T8,T12;非光源類商品只包括支架燈,高/低壓軟硬燈帶,及燈條。
“”的許可使用費為當年度許可商品的銷售凈額(發票金額扣稅后的金額)的3% 。如按照上述條款計算得出的年度許可使用費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德豪照明同意將按照1000萬元/年的標準向惠州雷士支付商標許可使用費。
資料顯示,惠州雷士為雷士照明的全資子公司。德豪潤達持有雷士照明20.59%的股權,為其單一第一大股東,公司董事王冬雷先生為雷士照明的董事長,因此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德豪照明與惠州雷士構成關聯關系。2019年初至6月末,公司與惠州雷士累計已發生的關聯交易的總金額為3,557萬元(未經審計)。
德豪潤達表示,雷士照明是中國照明行業的龍頭企業,“”商標在照明產品領域有較高的知名度及美譽度,具有較大的品牌影響力。德豪照明在LED照明行業擁有成熟的制造能力,本次德豪照明獲得惠州雷士的商標使用許可,一方面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德豪照明產品的市場競爭優勢,另一方面有利于進一步提升雷士照明品牌在LED照明領域的品牌影響力。本次合作充分發揮了雙方的優勢資源,實現雙方的合作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