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6)日,陽光照明連發數則公告,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體系,公司擬受讓三家控股子公司各5%的股權,受讓價格共計2440萬元。
公告顯示,陽光照明擬受讓吳國明持有鷹潭陽光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鷹潭陽光”)股權的5%部分,受讓價格為939.65萬元。上述股權受讓完成后,公司持有鷹潭陽光的股權比例為100.00%,吳國明不再持有鷹潭陽光的股權。
資料顯示,鷹潭陽光是陽光照明的控股子公司,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其中,公司出資4,75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95.00%;吳國明出資25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5.00%。吳國明先生系本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為本公司關聯自然人。
同時,陽光在照明擬受讓李陽持有浙江陽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美加”)股權的5.00%部分,受讓價格為910.62萬元。上述股權受讓完成后,公司持有浙江美加的股權比例為100.00%,李陽不再持有浙江美加的股權。
浙江美加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冊資本10,000萬元人民幣。其中,公司出資9,5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95.00%;李陽出資5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5.00%。李陽先生系本公司副總經理,為本公司關聯自然人。
此外,陽光照明擬受讓陳以平持有安徽陽光照明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陽光”)股權的5.00%部分,受讓價格為590.05萬元。上述股權受讓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徽陽光的股權比例為100.00%,陳以平不再持有安徽陽光的股權。
安徽陽光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冊資本10,000萬元人民幣。其中,公司出資9,5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95.00%;陳以平出資5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5.00%。陳以平先生系本公司副總經理,為本公司關聯自然人。
陽光照明表示,本次受讓股權符合公司戰略規劃,有利于公司進一步完善組織架構體系,實現公司持續、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