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時間2019年8月30日,晶元光電(晶電)在美國特拉華州聯邦地區法院對 GMY Lighting Technology Co., Ltd.(以下統稱GMY)、Lightinthebox Holding Co., Ltd.、Light In The Box Limited、Lightinthebox International Logistic Co., Limited及LITB, Inc.(以下統稱LITB)提出專利侵權訴訟。晶電在訴狀中指出GMY及LITB網站上販賣及為販賣邀約之GMY LED燈絲燈泡侵犯數件晶電專利,并申請法院核發禁制令以禁止GMY及LITB繼續販賣侵權之GMY產品。
晶電在訴狀中指出GMY之LED燈絲燈泡,例如,型號為GMY A19 LED燈絲燈泡,侵犯多篇晶電美國專利,包括但不限于專利號7,560,738,發明名稱「具有黏合層的發光二極管數組」、專利號7,489,068,發明名稱「發光組件」、專利號9,664,340,發明名稱「發光裝置」、專利號8,240,881,發明名稱「發光二極管之封裝結構」、專利號10,224,455,發明名稱「發光組件及其制造方法」、專利號9,065,022,發明名稱「發光裝置」、專利號10,247,395,發明名稱「發光組件」。
自1996年成立以來,晶電一直為LED燈絲(燈泡)技術的先驅。作為產業的開拓者,晶電投入龐大的資源于LED燈絲(燈泡)技術的研發,提高了LED燈絲(燈泡)的發光和耐用表現,亦同時縮小燈絲(燈泡)的尺寸并降低其制造成本,使LED燈絲(燈泡)得以于市場上普及且被廣泛的應用。晶電的研發成果獲得了眾多獎項和肯定,例如: 2013年臺灣杰出光電產品獎。已獲證及申請中的LED燈絲(燈泡)相關專利累計超過100件,范圍涉及LED燈絲(燈泡)技術的各個層面。晶電的知識產權權為LED燈絲(燈泡)技術奠定了基礎,才能為不斷成長的全球LED用戶提供最先進的產品及解決方案。
晶電將致力保護其在LED燈絲(燈泡)技術上的廣泛投資,并同時確保全球LED燈絲(燈泡)技術的璀璨未來。晶電除了將進行廣泛的授權活動以保護自身的知識產權權外,也會持續在必要時刻訴諸法律以保護其創新成果及合作伙伴與客戶的利益。截至2019年08月30日為止,晶電已經控告數家公司(例如:Newhouse Lighting、All Star Lighting)專利侵權,且被告公司在了解晶電的專利強度后也先后選擇和解。此外,晶電并將燈絲(燈泡)專利組合授權予超時代光源(Super Trend Lighting)、開發晶(KAISTAR)、QL Light Source等三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