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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極智課堂邀請到江蘇威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質量技術中心主任韓立成帶來了“國家強制性標準GB37478-2019《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燈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解讀”的精彩主題分享。
一、 GB 37478-2019標準與能效標識實施規則的關系
1. 能效標識實施規則介紹
我國自2005年3月1日開始對節能潛力大、使用面廣的用能產品實施強制性能效標識制度,截止目前,我國共發布了14批目錄共37類產品,涉及家用電器、辦公及電子產品、工業設備、照明設備和商用設備共5大領域。備案企業約1.5萬家,備案產品型號189萬多個,節能產品(能效等級為1級和2級)備案型號占比約76%。備案實驗室1200多家,其中,第一方實驗室占比約45%,第三方實驗室占比約55%。
照明產品被正式納入國家強制能效標識目錄實施范圍是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產品,該產品的能效標準名稱是GB19044-2003《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該產品能效標識在2008年6月1日被正式強制實施,是照明產品中第一個被納入能效標識產品目錄的產品;同時2004版的GB19573-2004《高壓鈉燈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也在2008年6月1日被正式強制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第十五批)已在報批階段,具體包括了單元式空氣調節機(修訂)、房間空氣調節器(修訂)、室內照明用LED產品(修訂)、永磁同步電機、空氣凈化器、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燈具、風管送風式空調機組和低環境溫度空氣源熱泵(冷水)機組共8類產品,預計2020年5月1日實施,具體產品能效標準如下:
二、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燈具能效標識實施規則(報批稿)與GB37478-2019標準解讀
1.總則
1.1 本規則依據《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制定。
1.2 本規則適用于額定電壓為AC220V,頻率50Hz的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燈具(包括LED光源及其控制裝置,不包括可獨立安裝的互聯控制部件或其他與照明無關的功能附件)的能效標識的使用、備案和公告。
2.標識的樣式和規格
2.1 標識為藍白背景的彩色標識,長度為45mm,寬度為30mm。
2.2 標識名稱為:中國能效標識(英文名稱為 CHINA ENERGY LABEL),包括以下內容:
(1)生產者名稱(或簡稱);
(2)規格型號;
(3)能效等級;
(4)光效(lm/W);
(5)額定功率(W);
(6)額定相關色溫(K);
(7)依據的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編號;
(8)能效信息碼;
(9)能效“領跑者”信息(僅針對列入國家能效“領跑者” 目錄的產品);
2.3 標識樣式示例如右圖,可從“中國能效標識網” 下載。
3.能效檢測
3.1 功率、光效、相關色溫、顯色指數、光通維持率等產品的能效性能相關參數的檢測方法應當依據GB37478《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燈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的現行有效版本。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燈具能效等級分為3級,其中1級最高,各等級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燈具光效不應低于表1規定。
3 .2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燈具能效檢測 報告模板及參數驗證說明
3.3生產者或進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檢測實驗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資質認定的第三方檢 驗檢測機構,對產品進行檢測,并依據國家強制性能效標準,確定產品能效等級。
利用自有檢測實驗室確定能效等級的生產者或進口商,應當保證其檢測實驗室具備 按照國家強制性能效標準進行檢測的能力,并鼓勵其取得國家認可機構的認可。
3.4 利用自有檢測實驗室進行檢測的,應當提供實驗室檢測能力證明材料(包括實驗室 人員能力、設備能力和檢測管理規范),已經獲得國家認可機構認可的,還應當提供相 應認可證書復制件;利用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的,應當提供檢驗檢測機構的資 質認定證書復制件。
授權機構應當對生產者和進口商使用的能效標識及產品能效檢測報 告進行核驗,可根據需要對未獲得國家認可機構認可的生產者或進口商自有檢測實驗室 能力進行核驗。
4.標識信息的確定
生產者是指對產品質量負有法律責任的產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與注冊證明一致)。產品規格型號與銘牌上的標注相一致。
能效等級、功率、光效、相關色溫、顯色指數、光通維持率等產品的能效性能相關參數應當依據GB37478《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燈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的現行有效版本和檢測報告確定。標識標注的光效應當不超出相應能效等級的取值范圍,被測產品的光效應能滿足標識中的標注值。
能效信息碼采用國際通用QR碼,生產者或進口商在備案時由能效標識信息系統直接生成。 列入國家能效“領跑者”目錄的產品,應使用包含能效“領跑者”信息的能效標識。
5.標識的印制、加施和展示
(1)出廠或進口的每一個產品均應當加施標識。
(2)生產者或進口商自行印制標識,并對印制的質量負責。
(3)標識應當采用80克及以上銅版紙印制。
(4)標識應加施在燈具正面或明顯部位(最小外包裝上的明顯部位),并在燈具包裝物上
或者使用說明書中予以說明。產品通過網絡商品交易的,還應當在產品信息展示主頁面
醒目位置展示相應的標識。
(5)加施在燈具上的標識應當符合本規則第2條的規定,圖案、文字和顏色不得進行更改。
標識規格可在本規則第2.1條規定的基礎上按比例放大。
(6)在產品其它包裝物、說明書、網絡交易產品信息展示主頁面以及廣告宣傳中使用的標
識,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縮小,紙質版可以單色印刷,標識中的文字應當清晰可辨;
三、產品能效備案流程解讀
1.能效備案的必要性
1.生產者或進口商應當按產品規格型號逐一備案。規格型號不同但產品結構相同、 LED模塊的類型相同,控制裝置的結構原理一致,透光罩的材料相同,產品外觀相似,通過額定功率、額定相關色溫將產品劃分備案單元(見下表)。相同備案單元的產品填寫一份備案表,提交其中功率、最低色溫規格型號的檢測報告,其他規格型號產品可不提交檢測報告。
2.生產者應當于出廠前、進口商應當于進口前向授權機構申請備案,提交《能源效率 標識備案表》(見附件3),以及《辦法》所規定的相關備案材料,并同時在“中國能 效標識網” (www.energylabelrecord.com)上填寫相關備案信息。備案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3.產品標識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向授權機構重新備案。
4.對不符合本規則第6.2條要求的,由授權機構通知生產者 或進口商及時補充材料或更換已使用的標識。
5.外文材料應當附有中文譯本,并以中文文本為準。
2017年9月28日,由中國電器科學 研究院和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等四方簽訂合作協議,確定在宿遷設立中國電器院江蘇分院,全面移植中國電器科學研究院科技研發和服務能力,共建智能家電研發創新與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目前已經取得CNAS, CMA資質認可,中國能效備案檢測實驗室,自愿性認證簽約實驗室,TUVSUD目擊實驗室等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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