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是大家從小就學會和遵守的交通規則。但是,很少有人去思考,為什么交通信號燈是由紅、黃、綠三種顏色組成的,而不采用其他顏色?今天小編就來帶領大家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信號燈的起源
事實上,紅綠燈最早出現在19世紀的英國,是為了減少馬車軋人事故的發生。當時所采用的煤氣信號燈,不僅需要人工操作轉換顏色,還具有極高的不穩定性,沒過多久就因為發生爆炸被停用。而后在1914年,美國的克利夫蘭市,信號燈以電燈的新形式再度出現。并于1918年左右,采納在美中國學者胡汝鼎的建議加入黃燈,以起到變燈前的提示作用。
那么,為什么紅、黃、綠三種顏色能成為最適合做信號燈的顏色呢?
人的視覺機能結構
人的視網膜內包含桿狀和三種錐狀感光細胞,而桿狀細胞對黃色光極其敏感,三種錐狀細胞則分別對紅光、綠光及藍光敏感。因此,人類很容易就能分辨出紅色和綠色。雖說黃色與藍色也能分辨,但眼球本身對藍光的感光細胞較少一些,出于安全就沒有采用。
人對顏色的心理反應
紅色給人的感觸最為強烈,時常用以代表禁止或危險。而且紅光的穿透力強,在陰天下雨或大霧天氣也容易被看見。黃色是一種柔和的暖色,能給人帶來一種放慢、緩沖的視覺效果,起到示意人等候的作用。而綠色隸屬于冷色系,能夠平靜人心,又常代表著安全、和平,所以可以表示通行。
看似默默無聞的交通信號燈,實則經歷了時代的變遷,只為更好地守護著每一位出行者的生命安全。車友們在外行車時一定要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交通規則,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