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從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日前對從江縣基于路燈節能低碳智慧城市及能源托管PPP項目啟動招標,采購預算為174,524,100元,項目合作期11年,其中建設期1年,運營期10年。
本項目擬采取BOT的運作方式。政府方將項目的建設、融資、運營、維護等全部交給社會資本,在項目合作期間,按照PPP項目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由政府方向社會資本方支付"可行性缺口補助",并將此項支出納入政府中期財政規劃,按年度安排財政預算,提請人大審議。
上述的可行性缺口補助是指使用者付費不足以滿足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報,而由政府以財政補貼、股本投入、優惠貸款和其他優惠政策的形式,給予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的經濟補助。一般適用于準經營性項目(項目本身具備一定的經營性,但是項目收入不能完全覆蓋項目前期建設投入)。
該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對從江大道和從江縣城內路燈進行節能及智能改造,設備及軟件共計8898(套),其中新增及改造路燈2231桿(套);對從江縣江西農貿市場至一橋頭總長469米的護坡進行建設,對場地平整、土石方工程、護堤工程、排污管道工程交通(路基)、防護(欄桿),以及采用框格草皮護坡;并構建基于公共照明物聯網的節能低碳智慧城市應用服務平臺;依托燈桿擴展信息公告牌、充電樁、5G微基站等智慧模塊2500套。
在項目合作期滿時,社會資本方無償將全部項目設施及相關權益,按照PPP項目合同約定的機制、流程和資產范圍移交給從江縣政府或其指定機構。
項目投資總額為17452.41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項目總投資額的20%,即3491萬元,由社會資本出資,項目剩余80%的投資額由社會資本方融資獲得,如果社會資本方在實際融資過程中,因資本金比例過低無法按約完成融資時,由社會資本方相應增加資本金比例,以保證按約完成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由社會資本方負責,整個融資過程中,政府及實施機構不為融資提供任何擔保,也不承擔融資風險及相關責任。在項目合作期滿時,社會資本方無償將全部項目設施及相關權益,按照PPP項目合同約定的機制、流程和資產范圍移交給從江縣政府或其指定機構。
智慧路燈已經成為智慧城市建設的必選項,不可或缺的新型公共設施,智慧城市的關鍵切入口,是綜合能源服務不可忽視的潛力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