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6日,深交所向華燦光電發出關注函:針對“股東JingTianI、JingTianII、上海燦融系公司2012年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前股東,JingTianI及其兩名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12.83%,本次將全部轉讓。”等情況,深交所提出包括“請補充說明JingTianI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退出公司的原因,各轉讓方在股份限售和減持方面所作的承諾及履行情況,本次交易是否存在違反相關股份限售及承諾的情形。”等要求。請公司就相關事項做出書面說明,請律師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在1月29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并對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