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月24日),記者接到三菱化學株式會社(簡稱“三菱化學”)關于與美國英特美公司及其兩家中國關聯公司之間的中國·紅色熒光粉專利侵權訴訟終審判決確認三菱化學勝訴的通知。
該通知中稱,關于三菱化學與國立研究開發法人物質·材料研究機構(下稱“NIMS”)共有的紅色熒光粉相關中國專利(專利號第ZL201110066517.7號(下稱“本專利※1”),在與美國英特美公司、其中國關聯公司英特美光電(蘇州)有限公司、及其經銷商深圳格亮光電有限公司(GrandLux Optoelectronics Co.,Ltd)(下稱“英特美公司等”)的侵權訴訟二審(終審)中,三菱化學繼一審后再次勝訴,至此三菱化學確定全面勝訴。
該通知中稱,關于三菱化學與國立研究開發法人物質·材料研究機構(下稱“NIMS”)共有的紅色熒光粉相關中國專利(專利號第ZL201110066517.7號(下稱“本專利※1”),在與美國英特美公司、其中國關聯公司英特美光電(蘇州)有限公司、及其經銷商深圳格亮光電有限公司(GrandLux Optoelectronics Co.,Ltd)(下稱“英特美公司等”)的侵權訴訟二審(終審)中,三菱化學繼一審后再次勝訴,至此三菱化學確定全面勝訴。
據了解,三菱化學于2015年1月針對英特美公司等,以侵犯本專利為由,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停止在中國的熒光粉產品的生產及銷售等侵權行為,并賠償損失,2019年7月,從該法院獲得判決,判令英特美公司等停止在中國的熒光粉產品的生產及銷售等侵權行為并向本公司支付損害賠償共200萬元(約3200萬日元)※2。英特美公司等不服上述判決,并于同年8月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但該法院全面駁回了英特美公司等的主張,于2021年2月作出了確認英特美公司等侵權的最終判決,至此三菱化學確定勝訴。
三菱化學表示,為保護公司在中國的知識產權,我們分別對侵害本公司知識產權的英特美公司等以及煙臺希爾德新材料有限公司※3(下稱“Shield公司”)提起和參加了侵權訴訟和行政訴訟。本次與英特美公司等之間的侵權訴訟終審判決的作出,宣告著持續了約6年的中國訴訟已全部終結。
中國是LED封裝的最大生產國,以紅色熒光粉的主要用途--白色LED裝置的最大生產量為豪,因此,公司在中國與英特美公司等、Shield公司之間侵權訴訟和行政訴訟的勝訴判決,對于長年積極投資、開展業務和積極利用知識產權的本公司來說意義非常重大。另外,我們認為本次勝訴判決不僅對熒光粉產業,對于白色LED產業整體也具有重大意義,這也將關系到今后該兩個產業的健全發展和秩序維持。
三菱化學強調,今后公司也將繼續尊重本公司及其他公司的知識產權,如有他人侵犯本公司知識產權的情況發生,公司絕不會漠視不管,將會采取適當的應對措施。
※1·本專利為廣泛覆蓋通稱為SCASN或1113熒光粉的氮化物系紅色熒光粉及使用該熒光粉的LED裝置等的基本專利,除了中國大陸地區以外,還在日本、美國、韓國、中國臺灣、德國等進行了專利申請,且獲得了相應的專利權。此外,除本專利以外,本公司還享有其他眾多與CASN、SCASN熒光粉或1113熒光粉相關的專利。
·關于使用與本專利相關的紅色熒光粉的LED裝置,需要獲得本專利共有權人NIMS的實施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