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衛生健康委、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江蘇省改造提升義務教育學校教室照明項目操作規程》。
通知指出,為確保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室照明項目改造提升工作的有序推進和改造質量,根據2021年《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政府15類52件民生實事的通知》(蘇政傳發〔2020〕41號)“改造提升800所義務教育學校教室照明”項目任務要求,省教育廳會同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江蘇省改造提升義務教育學校教室照明項目操作規程》,現予發布,望各地認真貫徹實施。
據悉,近幾年,南京、蘇州等地在改善教室照明工作中也有先行先試的經驗。如何將點上經驗輻射到全省,讓更多兒童青少年享有良好視覺環境,根據2021年度省政府民生實事編制相關要求,省教育廳此前上報了有關義務教育學校教室照明改善的民生實事建議項目。
該操作規程適用于義務教育學校教室,包括新建、改擴建義務教育學校。高中、幼兒園、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可參考執行。內容包括教室照明產品和質量的參考標準、主要技術指標建議,立項與審查,招標與采購,施工管理與質量控制等。
例如,該操作規程規定教室照明產品和質量應滿足以下主要技術指標:
在施工階段質量監管方面,規定了第三方機構抽查的相關要求。指出采購人委托合規檢測機構開展現場抽查,現場抽測的教室比例不應低于該項目教室總數的3%-5%。在抽測中應兼顧同一項目中的不同學校、以及同一學校的不同類型的教室。
部分文件內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