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燈桿 2500套,總投資1.74億元。文章為貴州從江縣基于路燈節能低碳智慧城市及能源托管 PPP 項目。(在后臺回復1012即可下載采購需求公示文件)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從江縣基于路燈節能低碳智慧城市及能源托管 PPP 項目
2.項目實施機構∶ 從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3.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對從江大道和從江縣城內路燈進行節能及智能改造,設備及軟件共計 8898 (套),其中新增及改造路燈 2231 桿(套);對從江縣江西農貿市場至一橋頭總長 469M 的護坡進行建設,對場地平整、土石方工程、護堤工程、排污管道工程交通(路基)、防護(欄桿),以及采用框格草皮護坡;并構建基于公共照明物聯網的節能低碳智慧城市應用服務平臺;依托燈桿擴展信息公告牌、充電樁、5G 微基站等智慧模塊2500套。
4.采購需求本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具備項目投、融資能力及運營維護能力的社會資本方,中標社會資本方具體負責項目的投資、融資、設計、建設及運營維護。項目投資總額為1.74億。
其中,項目資本金為項目總投資額的 20%,即 3,491.00 萬元,由社會資本出資,項目剩余 80%的投資額由社會資本方融資獲得,如果社會資本方在實際融資過程中,因資本金比例過低無法按約完成融資時,由社會資本方相應增加資本金比例,以保證按約完成項目融資。
5.項目運作方式∶本項目擬采取 BOT 的運作方式,即建設-運營-移交方式。政府方將項目的建設、融資、運營、維護等全部交給社會資本,在項目合作期間,按照PPP項目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由政府方向社會資本方支付"可行性缺口補助",并將支出責任"可行性缺口補助"納入政府中期財政規劃,按年度安排財政預算,提請人大審議。
投標人資格要求
1.申請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投融資能力。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 12月 31日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并附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的營業執照及執業資格證書。
2.申請人自2014年至資格預審公告發布之日承攬過不少于3個(含3個)照明類相關業績;
3.申請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近五年沒有任何直接由于經營者的過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嚴重違約或被解除協議的情況;不是無力清償債務者、沒有處于受監管狀態、沒有破產或停業清理或清算,其資產或業務沒有處于被法院查封、凍結或采取其他強制措施的狀態,其經營活動沒有被中止,并且沒有因上述事件而成為法律訴訟、仲裁中的對象。
4.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參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時參加。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評審結果
根據"從江縣基于路燈節能低碳智慧城市及能源托管 PPP 項目" 資格預審文件對申請資格要求,評審小組對各投標申請人遞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進行了詳細評審。經評審,共有_4_家單位通過了本項目資格審查。目前,最終結果尚未出爐,花落誰家,我們拭目以待?
4家公司分別是:
- 廣東德洛斯照明工業有限公司
- 眾普森科技(株洲)有限公司
- 南方電網綜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宏泰智能科技(東莞)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