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下穿隧道在城市道路交通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6月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本月,該局出臺了《成都市下穿隧道照明建設及改造提升技術規定》(以下簡稱《技術規定》),對成都的下穿隧道照明進行了技術規范。
如何改善“黑洞效應”和“白洞效應”?
下穿隧道的照明效果直接影響行車的舒適性和安全性,優質高效的照明系統可以減輕駕駛員視覺疲勞,有利于提高隧道通行能力,保證交通安全。
許多經常開車駛過下穿隧道的駕駛者,最怕遇到光線問題。進隧道太黑,出隧道太亮晃眼,都會不利于駕駛。
6月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本月,該局出臺了《成都市下穿隧道照明建設及改造提升技術規定》(以下簡稱《技術規定》),對成都的下穿隧道照明進行了技術規范。
“現階段我國針對隧道照明工程出臺的技術標準,主要是針對公路隧道照明工程和照明燈具產品方面,城市隧道照明工程方面缺乏具體的設計標準。”據成都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成都市下穿隧道照明系統尚有一些問題亟待改善。
例如,白天“黑洞效應”和“白洞效應”比較明顯。當洞外、洞內亮度差較大,人眼對光線強度驟變的適應能力有限,通常在不加干預的情況下,行車駛入會產生“黑洞效應”,駛出會產生“白洞效應”。
再比如,下穿隧道照明目前還缺乏有效的控制系統,以及存在建設標準不統一等問題。《技術規定》的制定,正是為了解決這些隧道照明存在的問題,規范成都市城市隧道照明系統的合理設置。
如何改善“黑洞效應”和“白洞效應”?
《技術規定》所明確的提升方向是,白天,隧道內設置漸變照明,應在入口段、過渡段和出口段設置加強照明,以削弱入隧和出隧的視覺不適感,提供行車安全。
夜間,隧道與相鄰道路照明水平相當,僅保留基本照明。基本照明24小時開啟。
據了解,隧道照明系統按功能可分為基本照明、加強照明、應急照明、疏散照明和船槽照明。按空間可分為:入口段照明、過渡段照明、中間段照明、出口段照明和船槽照明。
《技術規定》對不同照明段的具體技術和標準都進行了規范。
例如,在照明技術方面,“隧道兩側宜采用淺色裝飾或涂裝,兩側墻面2m高范圍內墻面的反射系數不宜小于0.6”;“隧道兩側宜設置LED自發光誘導標作為行車誘導設施”等。
在維護方面,積極探索智慧化管理手段,“白天應開啟隧道入口段、過渡段、出口段加強照明燈具和基本照明燈具,夜間應關閉隧道入口段、過渡段和出口段加強照明燈具。燈具的控制應結合洞內外亮度、車流量、時間等設置運行方案”;并且,“應定期對隧道的路面進行亮度檢測并記錄照明設備的運行情況”。
此外,已建隧道的改造提升應堅持經濟節約原則,結合燈具使用年限、布置形式、控制方式、隧道長短、交通流量等進行“一隧一設計”后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