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于2019年3月11日制定了光源的能效標簽新法規正式版(EU) 2019/2015, 于2019年12月5日正式發布,將于2021年9月1日進行強制并廢除原法規(EU) 874/2012,實施能效標簽指令 (EU) 2017/1369。這項法規規定了光源的能效等級、標簽使用、產品數據庫及信息要求。
從2021年5月1日起,供應商需在產品數據庫中注冊產品信息。從2021年9月1起,零售商要在2022年6月1日前對已投放市場的產品進行更換新標簽。從2019年12月25日起,燈具上的舊版874能效標簽不再適用,即燈具在這個期限后不能貼874能效標簽。
小尺寸(至少20mm x 54mm):
認證產品
光源,帶與不帶集成控制裝置都在范圍,也包含產品中的光源。
豁免產品
參考ERP法規(EU) 2019/2020。(見本次推送第1條內容)
能效等級(計算公式)
對于能效標簽,首先需要進行能效等級判定。這與舊的法規是一樣的。
舊的法規采用1194中的能效指數來確定能效等級。新的法規采用了總的主電能效的概念,參考如下公式:
其中:
ηTM:總主電能效(lm/W),相當于光效,差異:用有效光通量來計算以及增加了適用系數。
Φuse:有效光通量(lm)
Pon:開機模式功率(W)
FTM:適用系數
從以上表格上來看,歐盟對燈具產品的效率要求有了非常大的提高。以前的產品,達到85lm/W但不超過110lm/W的效率,基本上可以進入到A,A+ 或是A++等級中,而現在,只能達到F等級。
標簽使用
1. 標簽樣式
新的能效標簽與舊的稍有變化:
ENERG標志與以前不一樣;
供應商名稱與產品型號位置與以前不同;
等級分類不同,都是7個等級,但以前是A++,A+,A,B,C,D,E。新的為A,B,C,D,E,F,G;
多了二維碼的要求。
標準尺寸 (至少36mm x 75mm):
小尺寸(至少20mm x 54mm):
注:包裝尺寸不能小于20mm x 54mm。標簽可以等比例放大,但是小尺寸標簽的寬度不得超過36mm。
2. 標簽內容
供應商名或者商標;
供應商型號;
能效等級從A到G;
電能損耗=開機模式功率;
QR二維碼;
產品符合的能效等級;
法規號‘2019/2015’。
3. 能效等級箭頭
如果包裝未打印能效標簽面向潛在客戶,則在包裝打印下圖的一組清晰可見的能效等級箭頭(顏色或者單色左右箭頭)。
法規實施時刻表
■ 新ErP法規將替代EC244/2009,EC245/2009和EU1194/2012
■ 新能效標簽法規將替代EU87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