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元光電(晶電)16日宣布在Lowe′s一案的陪審團庭審取得勝訴;美國加州中區地方法院的陪審團一致認定Lowe′s故意侵犯晶電三篇LED燈絲燈泡專利。
Lowe′s銷售由浙江陽光照明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64款LED燈絲燈泡被陪審團認定故意侵犯晶電的美國專利第8,492,780號(′780 專利)的權利要求第1、3、7項、第6,346,771號(′771 專利)的權利要求第38項,以及第7,560,738號(′738 專利)的權利要求第 1-3項和第8項。
此外,陪審團亦認定Lowe′s 未能證明′771專利喪失新穎性,更確認′771專利的有效性。
晶電訴狀指出,Lowe′s販售的LED燈絲燈泡侵犯了數件晶電專利,包括′771專利,發明名稱“高功率 LED燈"、′780專利,發明名稱“發光裝置及其制造方法"、′738專利,發明名稱“具有黏結層的發光二極管陣列"。
陪審團決定,認定Lowe′s需支付晶電212萬美元損害賠償金,進一步肯定晶電LED燈絲燈泡專利的價值與重要性;基于陪審團故意侵權的決定,晶電將向Lowe′s主張加重損害賠償。
晶電強調投入數百萬美元于LED技術研究開發,已獲證及申請中的專利合計超過4,000件,形成了世界級的專利組合。這些資源奠定LED照明技術的基礎,使消費者得以享受世界級產品,包括本案 LED 燈絲燈泡。
晶電表示,創新對公司的技術開發極其重要,應該受到尊重并得到合理的反饋才能不斷地推動公司的技術創新;晶電對陪審團裁定結果感到滿意,并會持續對未經授權使用晶電技術的人采取必要行動,以保護客戶、策略伙伴及股東的權益。(來源:科技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