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作為深圳泰來太陽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839882)的持續督導主辦券商,方正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方正承銷保薦”)發布《關于深圳泰來太陽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風險提示性公告》。
公告顯示,2019年2月21日,泰來照明與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現已更名為“方正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簽訂《持續督導協議書》及《<持續督導協議書>之補充協議》;2021年3月24日,泰來照明與方正承銷保薦簽訂了《<持續督導協議書>之補充協議》,上述協議對持續督導費的金額和支付時間作出了明確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泰來照明已累計兩年未按上述協議約定向方正承銷保薦足額繳納持續督導費用。
方正承銷保薦稱,《方正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單方解除持續督導協議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3日送達泰來照明。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和掛牌公司解除持續督導協議業務指南》規定,泰來照明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應當及時披露相關公告,并說明通知的主要內容。但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泰來照明尚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前,方正承銷保薦分別于2021年9月13日、10月25日、11月22日向泰來照明進行三次書面催告,經方正承銷保薦書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額繳納持續督導費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達三個月。
方正承銷保薦表示,因方正承銷保薦已向泰來照明送達關于單方解除持續督導協議的通知,自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無異議函生效之日起,泰來照明與方正承銷保薦簽署的持續督導協議將被方正承銷保薦單方解除。
另外,若方正承銷保薦單方解除持續督導協議后,泰來照明無其他主辦券商承接其持續督導工作的,泰來照明股票將會停牌;若方正承銷保薦單方解除持續督導協議后滿三個月,泰來照明無其他主辦券商承接其持續督導工作的,泰來照明股票存在被全國股轉公司強制終止掛牌的風險。
早在2021年8月31日,方正承銷保薦發布公告稱,泰來照明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湯永東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規則》的相關規定,泰來照明應當及時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告。然而,盡管方正承銷保薦多次溝通及督促,泰來照明仍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資料顯示,泰來照明成立于2006年,是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公司具有較強的產品研發能力,本著為客戶提供安全、健康、節能、環保、可靠的工業照明產品的理念,專業開發、研制、生產、銷售各類工作燈具、防爆燈具及相關照明工程系統。產品廣泛應用于電力、冶金、石油、石化、船舶、港口、鐵路、公安、消防、部隊等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