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和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聯合發布了深圳市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城市景觀照明工程技術標準》(下稱“《標準》”)。
《標準》由深圳市燈光環境管理中心主編,深圳市金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名家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深圳愛克萊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照明學會、深圳市照明學會六個企事業單位也參與了《標準》的編制工作。
《標準》羅列了城市景觀照明工程實施的基本規定。其中,居住/交通/醫療/教育等功能為主的城市空間應限制景觀照明、山體公園景觀照明應控制建設規模和強度、自然山體不得進行景觀照明建設、生態敏感區內嚴禁進行景觀照明建設、鄰近生態敏感區的區域/機場片區及其鄰近片區嚴禁使用激光及探照燈、景觀照明不得對動植物和夜間航行造成干擾、景觀照明設計應符合安全高效/節能/環保等綠色低碳和智能控制要求等內容值得參與景觀照明建設業主和企事業單位的關注。
在城市景觀照明工程的效果設計中,《標準》根據區域、路徑、節點、地標、邊界5個要素,分別對綜合型區域/商業型區域/商務型區域/行政辦公建筑/居住建筑/度假型區域6大區、景觀大道/步行/濱水3類夜景廊道、開放空間/歷史文化/植物景觀3類節點、超高層建筑/文化體育建(構)筑物/交通樞紐3類地標、門戶界面/濱海及界河夜景空間/口岸區域3類邊界區域的景觀照明設計作細化要求。
在照明控制方面,《標準》談到,景觀照明控制方案應根據功能、規模、管理、投資等因素綜合確定,并細分為配電開關控制、燈光效果控制、系統集成控制等控制內容。其中,在燈光效果控制方面,《標準》強調,燈光控制要具備亮度調節、自動預設和手動控制、數據采集和效果預覽、效果場景切換4項主要功能。《標準》還提到,景觀照明控制中心宜配置一體化綜合管控平臺,可實現對景觀照明開關、效果控制和系統集成,應預留基于物聯網對接智慧城市建設的接口,并同時配置運維管理功能。
對于景觀照明工程光源與燈具使用的要求,《標準》提出,景觀照明光源宜采用LED燈,泛光照明和重點照明可采用金屬鹵化物燈、高壓鈉燈,內透光照明可采用熒光燈,植物照明應根據植物的高矮、疏密及形態選擇相匹配光束角燈具,建筑立面照明應選用效率高的燈具。《標準》還對水下安裝的燈具的觸電防護類別、建筑媒體立面等有調光需求LED燈具的功能和效率、泛光照明所采用LED光源的顯色指數和色容差、所有景觀照明工程燈具的IP防護等級等作了具體應用要求和相關參數設定。
此外,《標準》還對照明供配電、線路選型與布設、安全防護與接地以及工程施工與驗收等內容作出了相應的規范與要求,讓景觀照明工程所有參與方都有規可依,減少不同類型工程參與人員相互配合間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