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0070-2021《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近視防控衛生要求》標準是一份由國家衛健委提出并歸口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是關于近視防控用品衛生要求的市場準則。該標準于2021年2月20日發布,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該標準規定了與近視防控相關的教科書、教輔材料、學習用雜志、課業簿冊、考試試卷、學習用報紙、學齡前兒童學習讀物,以及普通教室照明燈具、讀寫作業臺燈和教學多媒體等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的衛生要求。適用于企業、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和校外培訓機構生產、制作、經營、提供的以上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
普通教室照明燈具衛生要求
燈具應通過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
相關色溫不應小于3300K,且不應大于5300K。
一般顯色指數Ra不應小于80,LED燈具R9應大于0。
對于GB 7000.1中不免除網膜藍光危害評估的燈具,應根據IEC/TR62778進行評估。黑板局部照明燈具的藍光危害組別為RG0或RG1,教室一般照明燈具的藍光危害組別為RG0。
燈具在其額定電壓下工作時,其光輸出波形的波動深度應不大于表4的限值要求。
檢測方法按照附錄C的規定。
讀寫作業臺燈衛生要求
燈具應通過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
一般顯色指數Ra不應小于80,LED燈具R9應大于0。
對于GB 7000.1中不免除網膜藍光危害評估的燈具,應根據IEC/TR62778進行評估。燈具藍光危險組別為R0。
燈具在其額定電壓工作時,其光輸出波形的波動深度應符合表4的要求。
燈具在正常工作位置時,燈具照度在≤300mm的120°扇形區域應不低于300lx,在>300mm且≤500mm的120°扇形環帶不低于150lx。燈具照度均勻度在≤300mm的120°扇形區域應不大于3,在≥300mm且≤500mm的120°扇形環帶應不大于3。
燈具應具有遮光性,沒有過度的眩光。對于正常工作位置的出光口面高度低于750mm的燈具,當人處于坐姿的位置時,人眼觀察到的所有發光部件表面亮度不大于2000cd/m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