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光搭配冷白光,豬肉更顯鮮嫩;紅光搭配正白光,水果更顯新鮮……12月起,這種被稱作食物“美顏濾鏡”的“生鮮燈”在深圳全面禁用。12月24日,深晚記者從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自12月1日開展全市“生鮮燈”統一執法行動以來,已查處多宗商家違規行為。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據了解,禁用規定實施以后,不少商家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執行,拆除了“生鮮燈”;部分商家則鉆起空子,在白熾燈上套上紅色塑料袋,一定程度上帶來類似“生鮮燈”的效果,類似行為均被市場監管部門予以處理。
日前,就有網民反映福田區有商家使用紅色塑料袋套住照明燈,為食材“增色”。獲悉情況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第一時間予以查處。執法人員表示,普通照明燈更能直觀顯示商品的實際情況。對于仍然使用不合格生鮮燈的商戶,將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市市場監管局方面介紹,“生鮮燈”只是通俗意義上的叫法,判斷燈具是否合規,應當根據燈具有無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有沒有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比如直接使用能明顯改變感官性狀的照明設施、通過可變可控光源調節顏色改變食用農產品感官性狀、通過使用有色燈罩造成實際反射光線改變食用農產品感官性狀、在正常燈具上加套有色塑料袋或在燈泡表面涂抹顏色等、將違規光源和正常光源搭配使用等情況,都是屬于違規操作行為。
截至目前,市市場監管局已出動執法人員1556人次,檢查超市301家次、市場270家次、市場銷售者2019家次,責令改正202家,拆除“生鮮燈”271盞。
市市場監管局方面透露,接下來還將持續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經營主體應做好自查自糾,及時更換照明工具,讓食物回歸原貌,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市民如發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可撥打12315、12345熱線投訴舉報。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如發現使用“生鮮燈”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按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來源: 深圳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