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照明作為城市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動城市夜經濟,提高市民夜生活有著重要作用和意義。近日,合肥市城鄉建設局發布了《合肥市城市照明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并公開征求意見。新辦法將改善城市照明環境,促進綠色環保,更好地展現合肥城市特色。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市民對城市生活品質、城市環境美化要求越來越高,而城市景觀照明作為城市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動城市夜經濟,提高市民夜生活,其作用和意義也更加顯現。
據悉,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現有路燈32.53萬盞(不含在建和未移交項目),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裝燈率達到100%,城市公共區域基本不存在有路無燈、有燈不亮的現象。全市景觀照明設施為100.87萬余盞。路燈、景觀燈的亮燈率在99%以上,設施完好率在98%以上,高于住建部相關規定。
但是,合肥市現有路燈年用電量3億度,年電費約為1.73億元,其中LED節能路燈僅占14.56%,亟須推進我市路燈節能改造進程。
根據《辦法》,合肥的城市照明管理以后將遵循尊重自然、安全適用、統籌規劃以及節能環保的原則。城市照明主管部門應當優先發展城市功能照明,控制城市景觀照明的范圍、亮度和能耗密度,淘汰高耗能低效照明產品。大力推動在城市照明設施建設和改造中使用智能控制、可再生能源利用、儲能等先進的照明節能技術,推廣使用節能、環保的照明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
設置城市景觀照明設施需符合光污染控制標準,與周圍環境相協調,不得影響居民日常生產生活;不得影響公共安全或者所依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的結構安全;燈飾造型和燈光照明效果不得與道路交通、機場、鐵路等特殊用途信號燈相同或者相似。
(據合肥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