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晚間,深圳市證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證通;股票代碼:002197)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深圳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深圳證監局擬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警告并罰款,合計罰款逾千萬元。
此前,ST證通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ST證通涉嫌信息披露違法一案,已由深圳證監局調查完畢。經查明,ST證通涉嫌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15年,ST證通收購廣州云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簡稱廣州云碩)70%股權,將廣州云碩納入合并報表范圍。2017年10月17日至12月4日,廣州云碩與廣東紫晶信息存儲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晶存儲)簽訂6份采購合同,約定向紫晶存儲采購存儲設備、管理軟件等產品,合同金額合計2,177.4萬元(單位人民幣,下同)。2017年11月1日、2018年8月23日,廣州云碩分別與北京一點互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北京一點)簽訂銷售合同,約定將紫晶存儲相應貨物銷售給北京一點,合同金額合計2,648.14萬元。上述采購、銷售業務涉及的貨物未真實交付,均不具有商業實質。
通過虛構上述業務,廣州云碩2017年虛增營業收入17,641,509.43元,虛增營業成本12,564,102.56元,虛增利潤5,077,406.87元;2019年虛增營業收入6,886,194.69元,虛增營業成本6,046,153.86元,虛增利潤840,040.83元。廣州云碩上述行為導致ST證通2017年、2019年利潤總額分別虛增5,077,406.87元、840,040.83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3.78%、12.52%。證通電子2017年、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21年11月29日,ST證通披露《深圳市證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暨上市公告書》,該文件使用了2019年年度報告財務數據。ST證通上述2021年非公開發行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擬決定對ST證通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曾勝強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副董事長或副總經理,兼任廣州云碩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許忠慈,時任廣州云碩總經理或董事張濤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財務總監黃毅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廣州云碩財務總監周軍給予警告,并處以70萬元罰款。合計罰款逾千萬元。
ST證通表示,已對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事項進行更正,生產經營情況正常。但根據告知書認定的情況,公司存在觸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情形,股票將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業績方面,2024年上半年,ST證通實現營業收入5.03億元,同比減少21.52%;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898.98萬元,上年同期為2267.85萬元。
二級市場上,ST證通4日跌3.78%,收報3.31元/股,年內跌幅約68%。